索 引 号 640324019/2023-00165 发文时间 2023-03-31
发布机构 同心县卫生健康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开展2023年第3个“爱国卫生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第3个“爱国卫生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区(市)属驻同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营造良好的健康环境面貌,按照自治区爱卫办、文明办、健康宁夏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爱卫办发〔2023〕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第3个“爱国卫生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爱国卫生运动  全民共同参与

二、活动时间

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00至17:00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清理大扫除。各乡镇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要以2023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问题清单为导向,开展各项活动。一是各机关干部职工、志愿者、环卫保洁人员和居民群众,按照县爱卫办卫生责任区的划定,进行街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河道、沟渠、公路、铁路等区域环境卫生整治,清扫路边树叶、碎石、垃圾,清理卫生死角及绿化带垃圾、杂草,清除岸边漂浮、岸坡淤积的垃圾污物,整治小广告等城镇“牛皮癣”,督促劝导乱泼乱倒、乱停乱放、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摆摊点等不文明行为。职业技术学校及中小学校开展校园内外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二是窗口单位及商业网点要落实卫生、绿化和秩序“门前三包”,开展室内外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规范临街广告、牌匾、橱窗等设置,杜绝乱堆、乱放、乱摆现象,清捡门前绿化带垃圾,擦洗门前广告灯箱、电杆、护栏、垃圾箱等公共设施,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公交公司等要做好公共交通设施的清扫保洁,加强车辆、行人交通秩序管理。三是乡(镇)村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由各乡镇政府(管委会)组织,划定卫生清洁保洁责任区,乡(镇)机关、驻镇单位做好室内外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及村民重点整治乡镇街道和村庄点公共区域、集贸市场、公共厕所、庭院房屋及乡镇街道、村庄周边环境卫生;集中开展清垃圾、清杂物、清污泥、清路障、清沟渠、清违建、清草堆、清土堆、清煤堆、清粪堆“十清”治理;建管并举,引导村民科学使用卫生厕所。

(二)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大治理大消杀。广泛开展城乡病媒孳生地治理。全面排查农(集)贸市场、小餐饮店、冷链物流、垃圾中转站、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地下室和地下车库、畜禽养殖场等病媒生物孳生重点场所,充分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村)委会和居民,强化环境治理,组织专业消杀队伍和城乡居民,专群结合,定期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工作,铲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病媒生物密度,防止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

(三)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教育大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引导群众树立文明健康意识,践行勤洗手、常通风、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食野生动物、科学佩戴口罩等文明卫生习惯,倡导居民群众自觉践行低碳出行、节约水电、光盘行动等绿色环保行为,将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全面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健康生活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全面落实城乡共同清理整治各类积存垃圾活动。强化“谁领导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制,真正将清理整治环境卫生责任落实到小组、到个人。

(二)加强活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及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多种宣传方式,向广大居民深入宣传“爱国卫生日”活动取得的成绩以及健康科普知识。广泛发动农村居民人人动手,清理垃圾,彻底消除垃圾死角。各单位要在责任区路边放置宣传彩旗,在本单位电子屏滚动播放疫情防控知识、爱国卫生运动标语口号等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知识宣传,同时督促各自责任区内的商户开启门头电子屏宣传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相关知识。    

(三)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公安、住建、市监、工信商务、卫健、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积极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充分发挥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规范交通秩序,规范路边车辆停放秩序,组织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及管理、督促“七小”行业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保持经营场所内环境卫生整洁,组织企业、商户积极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共同做好本次“爱国卫生日”活动。

五、督导检查

县爱卫办将对各行业部门的环境卫生责任区和各乡镇(管委会)集中开展“爱国卫生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重点是采取注重整治实效的原则,检查各乡镇(管委会)、各单位开展“爱国卫生日”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对未开展活动的单位将进行通报,请各乡镇(管委会)、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并于2023年4月5日前将有关活动信息、图片或视频纸质版报同心县爱卫办,电子版报邮箱。

联系人:马明宇  

电子邮箱:txawb2016@163.com




同心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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