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9/2023-00053 发文时间 2023-01-17
发布机构 同心县卫生健康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开展首个“爱国卫生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首个“爱国卫生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区(市)属驻同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丰富工作内涵,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良好的健康环境面貌迎接新春佳节。现就做好2023年首个“爱国卫生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健康有你有我  绿色环保人人参与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0017:00

三、活动内容

(一)整治卫生薄弱环境。抓住“迎新春”时间节点,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重点对背街小巷、农(集)贸市场周边、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流动摊贩等环境卫生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热点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清除卫生死角和生活垃圾。

(二)整治重点场所环境。各行业部门要抓住春节前“环境整治进行时”。针对春节前火车站、汽车站、商超、农贸市场等人员流动性大的聚集场所,重点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及时做好保洁清扫,并加强重点部位消毒,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放心出行。

(三)整治社区村庄环境。引导居民开展家庭室内外环境和小区庭院“搬家式”卫生大扫除,美化、净化房前屋后,自觉打扫庭院、厕所、圈舍卫生,清理生活垃圾。

(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开展卫生健康科普和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群众文明行为习惯,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树立绿色环保观念,形成全民动员、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文明健康社会氛围。

四、活动要求

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启动+宣传”的形式,举行2023年首个“爱国卫生日”活动启动仪式,通过媒体联动,多角度、立体式开展宣传普及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积极营造喜迎新春的良好爱国卫生运动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全面落实城乡共同清理整治各类积存垃圾活动。强化“谁领导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制,真正将清理整治环境卫生责任落实到小组、到个人。在清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要组织参加活动的干部职工、社会志愿者、群众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佩戴口罩、手套等,减少近距离接触和交流,避免人群聚集。

(二)加强活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及微信、手机短信等多种宣传方式,向广大居民深入宣传“爱国卫生日”活动取得的成绩以及健康科普知识广泛发动农村居民人人动手,清理垃圾,彻底消除垃圾死角。各单位要在责任区路边放置宣传彩旗,在本单位电子屏滚动播放疫情防控知识、爱国卫生运动标语口号等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知识宣传,同时督促各自责任区内的商户开启门头电子屏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相关知识

(三)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公安、住建、市监、工信商务、卫健等部门要积极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充分发挥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规范交通秩序,规范路边车辆停放秩序,组织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及管理、督促“七小”行业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保持经营场所内环境卫生整洁,组织企业、商户积极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共同做好本次“爱国卫生日”活动。

五、督导检查

县爱卫办将对各行业部门的环境卫生责任区和各乡镇(管委会)集中开展“爱国卫生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重点是采取注重整治实效的原则,检查各乡镇(管委会)、各单位开展“爱国卫生日”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对未开展活动的单位将进行通报,请各乡镇(管委会)、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并于2023年1月18日前将有关活动信息、图片或视频纸质版报同心县爱卫办,电子版报邮箱。

联系人:马明宇

电子邮箱:txawb2016@163.com




                                           同心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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