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吴忠市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贯彻落实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吴党办发〔2021〕54号)文件要求,现就同心县农业农村局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内容
第3项(二)暨整改问题清单第27项“农业农村部门工作推进不严不实,化肥农药减量、残膜回收等数据不准确”。
二、整改完成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同心县2021-2025年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各单位主体责任、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建立《同心县农业农村局2021-2025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清单》,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强化技术指导,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11.53万亩,完成2021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完成化肥减量示范500亩。建立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工作台账。三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109.5万亩,机械施肥7.8万亩、水肥一体化示范0.5万亩,通过开展有机肥示范等绿色减肥技术,减少化肥投入。四是落实农残膜回收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农残膜回收台账,加强对农膜使用、回收监管;完成残膜回收1015.24吨,残膜回收台账完善;现有残膜回收站18个,残膜加工企业1家,年残膜加工能力1000吨以上。
三、公示时间:
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日。
联系电话:0953-8022837
联系地址:同心县新区罗山路1号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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