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清单第2项整改任务公示
来源: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发表日期: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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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同心县委办公室、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心县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同党办发[2021]19号)精神,关于“ ‘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不彻底。金积工业园区原金世纪包装有限公司厂区、同心县城乡接合部存在石材加工、散煤销售、制砖等‘散乱污’企业。”的问题,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经对我县城乡接合部石材加工、散煤销售、制砖等行业的排查,界定的“散乱污”企业有8家,均存在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减振降噪等问题,现按整治要求,问题企业均停产进行整改。

今后我县将继续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公示时间: 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7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联系电话:0953-8637597

联系地址:吴忠市同心县城新区罗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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