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6/2023-00075 发文时间 2023-03-10
发布机构 同心县乡村振兴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2023年同心县“雨露计划”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同心县“雨露计划”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乡振发2022105号文件)和《同心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同党农发20234号文件)的安排,结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要求为有序推进我2023“雨露计划”生活补助工作正常实施,提升脱贫和监测户劳动力就业技能,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雨露计划实施瞄准全县脱贫、三类监测户,安排职业教育培训2200,对2023学年脱贫、三类监测户中接受中、高职教育的学生实施雨露计划助学职业教育,对初中毕业末升入高中、高中毕业末升入普通高校的脱贫、三类监测户家庭两后生实施短期一学期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培训任务及补助标准

根据自治区下达的培训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全县需安排补助资金850万元。其中:2023年安排雨露计划培训任务2200人,补助资金770万元,2022年秋季下欠雨露计划和两后生补助资金80万元。(注:如果本年度安排资金结余,滚动下年继续使用,如果本年度安排资金不够,下年度安排补助支出。)

雨露计划生活补助标准,2023年春季执行每人每学期补助1500元,2023秋季执行每人每学期补助2000元。两后生培训生活补助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执行,一学期执行标准每人补助3000

三、培训对象及培训主体

职业教育雨露计划助学、两后生培训生活补助。由乡村振兴局牵头,教育配合,对全县脱贫户,三类监测家庭子女接受中、高职教育(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中能够享受雨露计划助学对象两后生实施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对象进行确定和生活补助,按程序进行申报、审核、公示后,按照标准给予补助。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雨露计划”是实施“五个一批”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措施。各乡镇(管委会)要把“雨露计划”及两后生培训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按照培训四到县要求,强化主体责任,细化任务措施,加大“雨露计划”政策宣传,切实提高知晓度,做到应补尽补,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乡村振兴、教育等部门要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加强“雨露计划”的组织和审核,统一规划安排、统一公示补助人员、统一审核上报数据,共享培训成果。

(二)完善补贴方式。“雨露计划”及两后生补助经费从到县乡村振兴补助衔接资金中安排,统筹使用。对全县脱贫户,三类监测户家庭子女接受中、高职教育(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中能够享受“雨露计划”助学对象及“两后生”实施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对象进行确定和生活补助,按程序进行申报、审核、公示后,给予补助,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三)强化就业服务。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扶贫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宁政办规〔20189要求,在贫困地区培养一批劳务中介机构和劳务经纪人,充分发挥劳务组织带动就业作用。充分利用扶贫云”“社保云”“就业与创业网和县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微信群等平台,及时发布劳动力状况、培训信息、职业院校招生和市场用工等就业信息,实现政府部门与培训机构、职业院校、用人单位信息共享,为脱贫、三类监测户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服务,促进劳动力稳定就业。

(四)严格资金监管。建立审核公示制度,加大对“雨露计划”及两后生补助资金的监管力度。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资金。对“雨露计划”培训的人员、内容、时间、补助标准建立翔实台账,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确保补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及时兑付“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防止补助资金滞留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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