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26/2021-00004 | 发文时间 | 2021-04-16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乡村振兴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同心县2021年产业到户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等6个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单位):
《同心县2021年产业到户扶持项目实施方案》、《同心县2021年移民村饲草料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同心县2021年肉牛繁育犊牛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同心县2021年产业类“防贫保”实施方案》、《同心县2021年人身类“防贫保”实施方案》、《同心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1年第4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同心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0日
同心县2021年产业到户扶持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全县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心县202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同扶小组发〔2021〕0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和市委五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三届十九次全会总体部署,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时代使命,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着力培育发展脱贫富民产业,加快推进脱贫乡村产业全面振兴。
二、扶持对象及扶持产业、扶持标准
根据各乡镇(开发区)审定上报的家庭有劳动能力的农户数量,确定各子项目的扶持对象、扶持产业、扶持标准。扶持产业中种植业包括枸杞、黄花菜、马铃薯(起垄覆膜马铃薯除外)、西瓜(覆膜西瓜除外)、小杂粮(谷子除外)、胡麻等,养殖业包括牛、羊、猪、鸡、驴、鹿、蜜蜂等。
(一)2021年建档立卡户巩固提升项目。计划扶持全县18563户建档立卡户发展种养业及劳务产业,户均补助资金5000元,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6000元标准。
(二)2018年脱贫户“421”奖补项目。计划扶持全县3731户建档立卡户发展种养业及劳务产业,每户补助资金1000元。
(三)2019年脱贫户“421”奖补项目。计划扶持全县2229户建档立卡户发展种养业及劳务产业,每户补助资金2000元。
(四)2020年脱贫户“421”奖补项目。计划扶持全县262户建档立卡户发展种养业及劳务产业,每户补助资金4000元。
(五)2021年边缘户巩固提升项目。计划扶持全县670户边缘户发展种养业及劳务产业,户均补助资金400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
三、补助标准
项目采取差别化对待的扶持政策,按照“扶持标准确定,发展项目自选,能发展什么产业就鼓励发展什么产业”的原则,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各产业补助以不超过下列标准为原则。
(一)养殖业。牛、驴、鹿每头补助2000元,羊、猪每只(头)补助300元,蜜蜂每箱补助500元;规模在100只以上的养鸡户每只鸡补助6元。
(二)种植业。枸杞、黄花菜、马铃薯(起垄覆膜马铃薯除外)、西瓜(覆膜西瓜除外)、小杂粮(谷子除外)、胡麻每亩补助100元。
(三)劳务产业。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户转移就业人员(以户为单位)年劳务纯收入达到1.5万元(含1.5万元)的最高补助3000元,年劳务纯收入达到2.5万元-3万元(含3万元)的最高补助5000元,年劳务纯收入达到3万元-4万元(含4万元)的最高补助8000元,年劳务纯收入超过4万元的,最高补助1万元。(劳务收入核查由县人社局负责)
四、实施程序
(一)按照本方案内容,各乡镇(开发区)负责编制本乡镇(开发区)产业到户扶持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备案。
(二)各项目村根据本乡镇(开发区)产业到户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本村产业发展实际,按照“宜养则养、宜种则种、宜工则工”的原则,落实和实施增收致富产业。
(三)各村种养业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驻村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监会成员组成验收组进行村级自验。村级自验合格后,项目村编制子项目实施花名册,将实施对象、实施规模、扶持资金、补助标准等在村级公共场所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项目村实施花名册经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审核签字盖章后报所在乡镇(开发区),申请乡镇(开发区)验收。
(四)各乡镇(开发区)对全部实施农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各子项目实施情况在本乡镇(开发区)公共场所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将申请兑付资金报告、资金兑付花名册、资金兑付表、到人到户资金发放明细表等资料的纸质版经乡镇(开发区)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时报送电子版),审核合格后将补助资金以“一卡通”形式直补到户。
(五)各乡镇(开发区)在项目实施结束后,将项目实施方案、农户花名册、乡镇验收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公示公告等相关资料装订成册报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申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县级抽验,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县农业农村、扶贫、财政、人社等部门于11月份集中对各乡镇(开发区)项目实施情况按各乡镇实施农户数量的20%进行抽查验收。种养业抽查验收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劳务产业抽查验收由县人社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五、完成时限及责任主体
(一)完成时限:8月底前资金兑付率达60%以上,11月底前资金兑付完成。
(二)责任单位:各乡镇,驻村工作队,村“两委”。
(三)责 任 人: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六、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10473.2万元,全部使用扶贫资金,其中用于建档立卡户巩固提升项目9281.5万元、脱贫户“421”产补项目923.7万元(2018年脱贫户373.1万元、2019年脱贫户445.8万元、2020年脱贫户104.8万元)、边缘户巩固提升项目268万元。
各子项目扶持农户数量按实际发展种养业及劳务产业的贫困农户数量落实补助政策,各子项目资金可调剂使用。总资金结余的及时上交县财政,总资金不足时申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确保产业到户扶持项目任务落到实处,各乡镇(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编制本乡镇(开发区)产业到户扶持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项目。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包村干部蹲点、第一书记和村“两委”班子具体实施项目的工作责任制,按照方案时限要求,定时间、定任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实施任务,确保2021年产业到户扶持项目落实到位。
(二)严格制度,安全运行。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公示制、效益监测评价制,严格按项目建设要求实施项目,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一是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宁夏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专款专用。二是各乡镇(开发区)要按照先实施、后验收、再兑补的原则,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组织乡村两级验收,坚决杜绝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租牛借羊应对验收等问题的发生。三是项目和资金都要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群众监督。四是项目财务收支接受上级部门和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五是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全部采取“一卡通”方式直补到户,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
(三)规范实施,跟踪管理。各乡镇(开发区)要立足本地特色优势,因地制宜、因村因户制宜,确定产业发展方向,确保资金使用精准、扶持项目精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乡镇(开发区)要严格按照“宜养则养、宜种则种、宜工则工,能发展什么就发展什么”的原则,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四)加强督查,严肃问责。产业到户扶持项目工作启动后,各项工作任务将纳入乡镇(开发区)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严格按照签订的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各乡镇(开发区)要根据农时季节及时逐项检查验收。县扶贫办、调查队、统计局对项目实施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定期监测、动态管理。各乡镇(开发区)要严格按照标准检查验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产业到户扶持项目进展情况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督查。对不能完成任务,有弄虚作假、租牛借羊等违规行为的,乡镇(开发区)、村主要责任人不得评先选优,情节严重的,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同心县2021年移民村饲草料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动移民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培育移民村农户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以增加农户收益为核心,采取政策驱动、补贴带动的方式,推动移民村畜牧产业稳定、持续、协调发展。
二、补贴范围
同心县“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县内移民的25个行政村的农户,从事牛、羊等养殖达到规定数量,均能享受饲草料补贴。
三、补贴标准
根据移民村养殖户牛、羊、鹿、驴、猪的数量进行定额补贴,每存栏1头牛(鹿、驴)补贴饲草料资金300元,每存栏1只羊(猪),补贴饲草料资金60元。
四、补贴办法及管理
为实施好移民村饲草料补贴项目,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坚决杜绝农户“租借牛羊”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移民村饲草料补贴实行县、乡(镇)、村三级管理,对饲养牛、羊、鹿、驴、猪实行档案管理。
(一)饲草料补贴畜种牛、鹿、驴为同一标准,每年每头补贴300元;羊、猪为同一标准,每年每只补贴60元。养羊户存栏20只羊进行补贴,20只以下不予补贴;养牛户存栏2-5头牛进行补贴,2头以下不予补贴。每户养殖羊20只以上按20只进行核算和补助;每户养殖5头以上,按5头补助。对于既养牛又养羊的农户,只享受一种补贴。
(二)牛、羊、鹿、驴、猪养殖管理第一责任人为村委会,对本行政村实施饲草料补贴农户所养殖的牛、羊、驴、猪存栏数量的真实性负责。各行政村必须加强农户牛、羊、鹿、驴、猪日常养殖管理,做到对所辖每一户农户的养殖畜种的存栏量底子清、情况明,并建立本行政村完整的牛、羊、驴、猪档案。
(三)养殖农户享受饲草料补贴与封山禁牧挂钩,必须是舍饲养殖,发现偷牧行为,取消补助资格,并追回已享受的饲草料料补助资金。对于租借牛羊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政策享受资格,并追回已享受的饲草料补贴资金。
(四)项目涉及行政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是饲草料补贴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户的验收、公示、资料制作、资金兑补。各有关乡镇在完成验收后,必须分别在村、乡(镇)进行公示,每级公示时间为7天。
(五)县上成立督查抽验小组,成员单位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扶贫办,主要负责项目的督查、抽验、资金核拨。各乡(镇)全面完成验收,经县级督查抽验小组抽验合格,各乡镇向农业农村局提交核拨资金请示等档案资料,农业农村局在同心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将兑补给农户。
五、资金来源
饲草料补贴资金由县人民政府筹措扶贫资金 500万元 。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成立同心县移民村农户发展养殖业饲草料补贴实施领导小组,同心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马吉芳任组长,主要负责项目组织管理、协调、督查、抽验、资金拨付等工作。
组 长:马吉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杨国林 县扶贫办主任
马 顺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罗 宁 豫海镇镇长
马泽新 河西镇镇长
马赞新 韦州镇镇长
贺 伟 下马关镇镇长
李耀贵 预旺镇镇长
马 鑫 王团镇镇长
杨 明 田老庄乡乡长
马斌文 兴隆乡乡长
高耀祖 马高庄乡乡长
锁成明 石狮开发区主任
杨志勇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金录国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2、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各乡镇在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别成立项目实施验收小组,主要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饲草料料补贴项目技术指导服务、项目验收、档案资料收集、工作总结、资金兑补等工作。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加大对国家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养殖户增强市场主体意识,加大对草畜产业的投入力度,同时通过宣传,使广大养殖户进一步了解国家扶持政策的内容,方便群众对项目国投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项目实施的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使项目资金真正用于草畜产业的发展,确保项目取得显著成效。
(三)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杜绝项目款挪用和流失的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的示范和最大使用效益。
(四)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领导小组对饲草料料补贴项目工作进展进行考核、监督和推动工作。各有关乡镇负责项目的验收工作。
(五)开展技术培训及指导。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现场指导和印发资料等形式对周边养殖户进行牛羊标准化养殖技术、饲草料加工调制技术、疫病防治技术的培训,切实提高养殖户科学养殖水平。
(六)严格项目考核验收。7月1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和验收工作,验收采取查阅数据资料、台账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并及时将项目公示情况、工作总结和验收报告。
附件:同心县移民村名单
附件:
同心县移民村名单
序 号 | 乡 镇 | 行政村 | 备注 |
1 | 河西镇 | 旱天岭村 | 移民村 |
2 | 同富村 | 移民村 | |
3 | 同德村 | 移民村 | |
4 | 李沿子村 | 移民村 | |
5 | 菊花台村 | 移民村 | |
6 | 上河湾村 | 移民村(部分) | |
7 | 韦州镇 | 甘沟村 | 移民村 |
8 | 庆华村 | 移民村 | |
9 | 旧庄村 | 移民村 | |
10 | 下马关镇 | 田园村 | 移民村 |
11 | 新园村 | 移民村 | |
12 | 三山井村 | 移民村 | |
13 | 陈儿庄村 | 移民村(部分) | |
14 | 平远村 | 移民村村 | |
15 | 张家树村 | 移民村 | |
16 | 南安村 | 移民村 | |
17 | 王团镇 | 圆枣村 | 移民村 |
19 | 大沟沿村 | 移民村 | |
罗台村 | “十三五”移民村 | ||
20 | 石狮开发区 | 满春村 | 移民村 |
21 | 惠安村 | 移民村 | |
22 | 预旺镇 | 贺家塬村 | “十三五”移民村 |
23 | 马高庄乡 | 白阳洼村 | “十三五”移民村 |
24 | 毛家墩村 | “十三五”移民村 | |
同心县2021年肉牛繁育犊牛补贴项目
实施方案
为保持近年来肉牛养殖扶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进一步激发全县养殖户积极性,转变肉牛饲养模式,增加基础母牛存栏数量,优化肉牛生产结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发展现代畜牧业理念,按照自治区关于肉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和我县肉牛种养结构调优、经营规模调大、产业链条延长的总要求,以实施肉牛繁育犊牛为途径,大力推进布局区域化、养殖规模化、繁育本土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科技支撑,有效解决母牛繁育周期长、经济效益低、产业规模偏小、良种化进程不快、标准化生产程度不高等问题,推动全县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势利导的原则。在鼓励千家万户发展养殖业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乡镇不同的资源条件、产业基础和发展状况,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宜繁育则繁育、宜育肥则育肥、坚持规模养殖和分散养推进相结合,确保肉牛养殖户在产业带动下收入明显增加。
(二)坚持科技支撑的原则。在大力推广肉牛育肥、犊牛繁育、日粮配方等养殖技术应用的基础上,大力推广冷配改良技术疫病程序化防控技术,推行舍饲养殖、“一托X”等技术指导,倡导健康养殖。建立完善良种登记及信息化管理体系,做好养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养殖业提供稳定的科技服务支撑。
(三)坚持品种优先、综合示范的原则。重点解决好制约养殖产业发展中的良种、技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足、饲草料综合利用等瓶颈问题,注重提高肉牛品种质量,着力提升畜产品竞争力。
(四)坚持政府引导、合作组织带动的原则。积极建立企业、养殖业合作组织等多种形式的服务网络,促使肉牛产业各环节利益联动、相互协调。培育我县独具优势的品牌,争创优质名牌,扩大国内外市场占有率,推动肉牛产业平稳较快发展。
三、目标任务
2021年,计划实施见犊补母3万头,肉牛良种化率达到92%,肉牛产业实现全产业链产值42亿元。
四、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全县12个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
(二)项目实施时间。2021年1月1日始,2021年12月31日止,全县所有养殖场(户)中饲养的基础母牛并已繁育犊牛。
(三)项目建设内容。对全县饲养基础母牛的养殖场(户),每繁育1头犊牛一次性补贴1000元。
(四)项目资金计划及补贴标准。县人民政府筹集资金2500万元,其中:扶贫资金700元,用于对建档立卡户饲养基础母牛,每繁育1头犊牛补贴1000元;县财政筹集资金1800万元,用于对除建档立卡户以外的场(户)所饲养基础母牛,每繁育1头犊牛补贴1000元。
五、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成立同心县2020年肉牛繁殖犊牛补贴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康 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吉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 顺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罗 宁 豫海镇镇长
马泽新 河西镇镇长
马卫国 丁塘镇镇长
马赞新 韦州镇镇长
贺 伟 下马关镇镇长
李耀贵 预旺镇镇长
马 鑫 王团镇镇长
杨 明 田老庄乡乡长
高耀祖 马高庄乡乡长
马崇博 张家塬乡乡长
马斌文 兴隆乡乡长
锁成明 石狮开发区主任
杨志勇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金录国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具体负责项目组织管理、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技术指导服务及验收小组。在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技术人员及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技术人员组成技术服务、督查、验收小组。
组 长:金录国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李晓瑞、马晓娟、熊永娟、杨学勤、 马晓春
李晓慧、马秀萍、马文广、王 富、金爱霞
杨成江、杨 静、康秀梅、于伟伟、杨文生
黑金彪、马维奇、张存明、丁洪发、杨如山
瞿学鹏、马立刚、王海生、丁玉平、杨生鹏
技术指导服务及验收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全县总体实施方案、各乡镇分方案、跟踪技术指导服务、组织抽查验收、收集档案资料等。
六、项目实施程序
(一)公开招标第三方公司负责全县各养殖场(户)的基础母牛和新生犊牛进行数字化管理。项目实行社会服务、乡镇验收、县级监督的管理机制,有效预防项目实施中租借母牛犊牛套取补贴等现象的发生。
(二)各乡镇根据第三方公司建立的同心县肉牛管理信息平台中补栏母牛和产犊的信息,在年中、年末逐场、逐户进行比对验收,验收结果在县、乡、村同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验收表册、资金兑补表册、验收报告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三)农业农村、财政等相关部门联合进行抽查验收(信息平台查验和现场抽验)。抽验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农业农村局将“见犊补母”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养殖场(户)。
(四)根据第三方公司完成基础母牛和新生犊牛进行数字化管理的合同内容,核拨第三方公司2021年度服务费。
七、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乡镇及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要认真负责,充分发挥电子信息管理系统的优势,同时要对电子信息系统比对的准确率进行抽查,严格鉴定犊母关系、精准核定基础母牛和犊牛数量,严防租借基础母牛和犊牛套取项目资金情况出现,发挥项目资金最大作用,推动全县肉牛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压实主体责任。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停止发放所在村所有见犊补母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第三方服务公司服务质量和效率进行评判,如有虚假信息或者服务质量不到位,将视情节予以处罚或者取消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三)优化养殖结构。积极引进推广高产肉牛品种,引导群众改变肉牛短期育肥饲养方式,不断扩大养殖规模,促进繁育本土化、养殖规模化,不断提升肉牛单位产出水平和生产效率,切实提高肉牛繁育水平。健全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化解生产经营风险,完善销售网络,培育壮大我县肉牛产业集群。
同心县2021年产业类“防贫保”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精神,结合自治区扶贫办、银保监局《关于认真落实2021年“防贫保”工作的通知》(宁扶贫办发〔2021〕13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止已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因灾因意外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返贫,确保“防贫保”政策精准落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同心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同扶小组发〔2021〕01号)文件精神,以全县已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特色产业生产为着力点,进一步扩大“防贫保”保障范围,丰富保险产品,提高农户农业生产风险抵御能力,切实保障全县已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在农业生产中因灾受损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尽快恢复生产。
二、承保范围及险种
(一)投保对象。全县已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
(二)保险险种。根据全县已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以及风险状况,“防贫保”保险品种分为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林木保险。
1.种植业保险。
油料作物大灾保险(胡麻、油菜花等);
西甜瓜成本保险(西瓜、甜瓜等,不含压砂瓜);
中药材成本保险(黄芪、柴胡、甘草等);
饲草成本保险(苜蓿、青贮玉米等);
蔬菜成本保险(黄花菜、红葱、黄瓜);
林果成本保险(枸杞、葡萄、苹果、红梅杏、香水梨、红枣);
马铃薯收入保险(马铃薯);
小杂粮产量保险(荞麦、糜子、谷子)。
2.养殖业保险。
肉羊收益保险(肉羊);
肉牛收益保险(肉牛);
生猪(育肥猪、能繁母猪)。
3.林木保险。
苗木种植综合保险(精品大苗、普通苗木)。
三、保额及责任
(一)种植业保险。
1.保险金额。油料作物(胡麻、油菜花等)500元/亩;西甜瓜(西瓜、甜瓜,不含压砂瓜)500元/亩;中药材(黄芪、柴胡、甘草等)600元/亩;饲草(苜蓿、青贮玉米等)1000元/亩;蔬菜(黄花菜、红葱、黄瓜)1500元/亩;林果(枸杞2000元/亩、葡萄1200元/亩、苹果900元/亩、红梅杏900元/亩、香水梨700元/亩、红枣700元/亩);马铃薯500元/亩;小杂粮(荞麦、糜子、谷子)200元/亩。
2.保险费率。油料作物(胡麻、油菜花等)、西甜瓜(西瓜、甜瓜、不含压砂瓜)、中药材(黄芪、柴胡、甘草等)、饲草(苜蓿、青贮玉米等)、蔬菜(黄花菜、红葱、黄瓜)、林果(枸杞、葡萄、苹果、红梅杏、香水梨、红枣)保险费率为3.5%;马铃薯、小杂粮(荞麦、糜子、谷子)保险费率为4%。
3.保险期限。作物出苗成活后(开花时)开始,至成熟收割完毕(成熟收获离枝)时止,但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
4.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西瓜、甜瓜、中药材、饲草、枸杞、苹果、红枣、小杂粮、马铃薯、蔬菜、油料作物等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作物损失,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小杂粮产量保险约定每亩目标产量为100斤,每斤价格为2元,实际产量以同心县农调队测量公布的产量为准,在保险期间内,因上述自然灾害直接造成保险小杂粮的实际产量低于保险产量的损失,保险机构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二)养殖业保险。
1.保险金额。肉羊800元/只;肉牛12000元/头;育肥猪1000元/头;能繁母猪1500元/头。
2.保险费率。肉羊、育肥猪、能繁母猪保险费率为4%;肉牛保险费率2.2%。
3.保险期限。保险期间为一年,都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从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20日(含)内为保险标的疾病观察期。
4.保险责任。保险期间内,育肥猪由于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造成投保动物死亡,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肉牛收益保险及肉羊收益保险,保险期间内肉牛、肉羊因疾病、意外死亡,或市场平均价格低于保险合同价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约定羊肉、牛肉的保险合同价30元/斤。
(三)林木保险。
1.保险金额。精品大苗6000元/亩;普通苗木2000元/亩。
2.保险费率。精品大苗、普通苗木保险费率为0.6%。
3.保险期限。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4.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苗木流失、被掩埋、主干折断、倒伏或者死亡,且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在保险期间内,因林木有害生物直接造成保险苗木的死亡,且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四、保费承担
2021年“防贫保”优势特色产业保险资金由县财政扶贫资金承担90%,个人自缴10%。
五、风险管理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已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因灾致贫返贫风险,同时保证保险公司投保积极性和理赔及时性,建立“防贫保”风险补偿机制。
核算办法: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开展2021年“防贫保”工作的通知》(宁扶贫办发〔2021〕13号)文件精神,构建“防贫保”超赔风险防范体系,通过配套资金、捐赠资金等多渠道筹措,建立风险调节资金池。按照“风险共担、损失补偿”原则进行核算,一个保险周期(一年)亏损的情况下,亏损部分由政府与保险公司按照6:4的比例分担风险,即政府承担60%,保险公司承担40%;一个保险周期(一年)盈利的情况下,盈利部分的60%由保险公司返回资金池,滚存下年周转使用。
六、业务流程
(一)名册审核
各行政村村委会统计人员按照“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已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参与“防贫保”优势特色产业保险的农产品、林木实际种植面积、养殖数量登记造册,人保财险根据县扶贫办提供的已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名册进行核对,并将核对后的名册上报至县扶贫办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二)数据核定
人保财险对各行政村登记投保的种植业面积、养殖业数量和林木业面积进行核定。种植业和林木业按照实际种植面积进行投保,养殖业肉牛在2021年承保数量累计不超过10头(含),肉羊在2021年累计承保数量不超过50只(含),肉牛、肉羊转卖,保险合同终止。超出部分农户可按照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进行投保。
(三)验标承保
人保财险按照“防贫保”承保规定对投保的种植业、养殖业和林木业进行逐一验标承保,农业农村局对承保标的和数量进行抽样检查,抽查率不低于10%。
(四)查勘理赔
人保财险负责对已承保的种植业、林木业受损面积、养殖业死亡数量进行查勘理赔。
约定肉羊出栏平均重量为33斤,按照尸重进行赔付。
赔款金额=单位保额*尸重/约定肉羊出栏平均重量*(1-免赔额20%)
肉牛理赔约定出栏体长即赔偿标准为1.6米(体长测量标准为牛肩胛部至后尾根基部)。
保险肉牛每头赔偿金额=死亡保险肉牛体长/约定出栏体长×每头保险金额。
农业农村局负责出具种植业灾害鉴定报告和养殖业死亡证明,人保财险按照受损鉴定报告和养殖业死亡证明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
(五)资金拨付
“防贫保”资金按季度进行拨付。每季度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完成资金拨付,第四季度在11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
(六)反欺诈工作
各部门要恪守合规经营原则,严守风险底线,做好“防贫保”反欺诈工作,切实推进“防贫保”工作的依法合规经营。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防贫保”工作领导小组。为推进我县 “防贫保”优势特色产业保险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气象局、人保财险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防贫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在县农业农村局,专门负责产业类“防贫保”工作事宜,有效推进“防贫保”工作落实。
(二)明确职责。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分工、通力合作,全力做好“防贫保”工作。农业农村局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2021年“防贫保”工作的通知》(宁扶贫办发〔2021〕13号)文件精神,出台《同心县2021年 “防贫保”实施方案》,和“防贫保”资金拨付工作;出具种植业、林木业灾害鉴定报告和养殖业死亡证明。组织人员对“防贫保”进行评定审核,并出具评定报告上报“防贫保”工作领导小组。扶贫办负责对各行政村已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参与“防贫保”优势特色产业保险名册进行核对,按年度对“防贫保”落实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起“防贫保”业务的主体责任,安排指定专人负责“防贫保”业务对接工作,组织各行政村按照已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名册,对参与“防贫保”优势特色产业进行登记造册并收取农户自缴保费,对承保数量和已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名册进行审核;气象局负责做好农业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并在灾害发生后,为受灾群众出具符合理赔要求气象灾害证明;人保财险负责对上报的数据公示后及时办理承保出单工作,并做好已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报案受理、查勘定损、赔付资金落实等工作。
(三)加强宣传。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防贫保”政策宣传工作,利用微信工作群、手机APP、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宣传、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做好“防贫保”政策宣传工作。让承保对象充分了解产品的主要内容和风险保障情况,切实推进“防贫保”工作公开透明。
(四)严格核算。“防贫保”保险涉及面广复杂,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单位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担负起监管和落实责任,确保这项惠民政策精准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出现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虚保冒领、人情保险等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依据相关法规制度,严肃查处。县农业农村局与人保财险公司签订“防贫保”合作协议,对费用的支出范围和内容做出明确规定,“防贫保”项目运营费用不得用于“防贫保”业务无关的开支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费用。
附件:1、同心县 “防贫保”优势特色产业保费承担比例表
2、同心县“防贫保”优势特色产业保费支付资金测算表
附件1:
同心县 “防贫保”优势特色产业保费承担比例表
保险品种 | 保额 | 费率 | 保费 | 县财政扶贫资金 | 农户自缴资金 | |||
元/亩、头、只 | % | 元/亩、头、只 | 元/亩、头、只 | 承担比例 | 元/亩、头、只 | 承担比例 | ||
小杂粮(荞麦、糜子、谷子) | 200 | 4 | 8 | 7.2 | 90% | 0.8 | 10% | |
马铃薯 | 500 | 20 | 18 | 2 | ||||
蔬菜
| 黄花菜 | 1500 | 3.5
| 52.5 | 47.25 | 5.25 | ||
红葱 | 52.5 | 47.25 | 5.25 | |||||
黄瓜 | 52.5 | 47.25 | 5.25 | |||||
中药材(黄芪、柴胡、甘草) | 600 | 3.5 | 21 | 18.9 | 2.1 | |||
西甜瓜(不含压砂瓜) | 500 | 3.5 | 17.5 | 15.75 | 1.75 | |||
饲草(苜蓿、青贮玉米) | 1000 | 3.5 | 35 | 31.5 | 3.5 | |||
枸杞 | 2000 | 3.5 | 70 | 63 | 7 | |||
苹果 | 900 | 31.5 | 28.35 | 3.15 | ||||
葡萄 | 1200 | 42 | 37.8 | 4.2 | ||||
红梅杏 | 900 | 31.5 | 28.35 | 3.15 | ||||
红枣 | 700 | 24.5 | 22.05 | 2.45 | ||||
香水梨 | 700 | 24.5 | 22.05 | 2.45 | ||||
油料作物(胡麻、油菜花) | 500 | 3.5 | 17.5 | 15.75 | 1.75 | |||
肉牛 | 12000 | 2.2 | 264 | 237.6 | 26.4 | |||
肉羊 | 800 | 4 | 32 | 28.8 | 3.2 | |||
育肥猪 | 1000 | 40 | 36 | 4 | ||||
苗木(精品大苗) | 6000 | 0.6 | 36 | 32.4 | 3.6 | |||
苗木(普通苗木) | 2000 | 12 | 10.8 | 1.2 |
附件2:
同心县 “防贫保”优势特色产业保费支付资金测算表
保险品种 | 2021年预计承保 万亩、万只、万头 | 保费 | 县财政扶贫资金 | 农户自缴资金 | |
元/亩 (只、头、) | 总金额 (万元) | 总金额 (万元) | |||
小杂粮(荞麦、糜子、谷子) | 15 | 8 | 108 | 12 | |
马铃薯 | 2 | 20 | 36 | 4 | |
蔬菜成本 保险 | 黄花菜 | 0.2 | 52.5 | 9.45 | 1.05 |
红葱 | 0.2 | 52.5 | 9.45 | 1.05 | |
黄瓜 | 0.05 | 52.5 | 2.36 | 0.26 | |
中药材(黄芪、柴胡、甘草) | 0.1 | 21 | 1.89 | 0.21 | |
西甜瓜(不含压砂瓜) | 0.1 | 17.5 | 1.58 | 1.75 | |
饲草(苜蓿、青贮玉米) | 0.2 | 35 | 6.3 | 0.7 | |
枸杞 | 0.1 | 70 | 6.3 | 0.7 | |
苹果 | 0.2 | 31.5 | 5.67 | 0.63 | |
葡萄 | 0.1 | 42 | 3.78 | 0.42 | |
红梅杏 | 0.05 | 31.5 | 1.42 | 0.58 | |
红枣 | 0.2 | 24.5 | 4.41 | 0.49 | |
香水梨 | 0.1 | 24.5 | 2.21 | 0.25 | |
油料作物(胡麻、油菜花) | 0.2 | 17.5 | 3.15 | 0.35 | |
肉牛 | 5 | 264 | 1188 | 132 | |
肉羊 | 50 | 32 | 1440 | 160 | |
育肥猪 | 1 | 40 | 36 | 4 | |
苗木(精品大苗) | 0.1 | 36 | 3.24 | 0.36 | |
苗木(普通苗木) | 0.1 | 12 | 1.08 | 0.12 | |
合计 | 2870.29 | 320.92 |
同心县2021年人身类“防贫保”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精神,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措施”的要求,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开展2021年“防贫保”工作的通知》(宁扶贫办发〔2021〕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十三届十九次全会部署,坚持“四个不摘”,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有效防范返贫风险,切实增强脱贫人口的抗风险能力。
二、目标任务
集中保险业优势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功能,实行意外伤害保险在全县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中实现全覆盖,提高保险额度、拓宽保障范围,进一步增强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自我抗风险能力,着力解决因意外事故致贫、返贫问题。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引导保险资源向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人口倾斜。发挥保险机构专业管理优势,拓宽服务领域,扩大覆盖面,为全县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提供优质、便捷的保险服务。
(二)突出重点、精准保扶。“防贫保”保险项目是专门针对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量身打造的保险项目,为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制定保险计划,提供“一站式”服务,重点解决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因意外风险致贫返贫问题。
(三)保费补贴、双向调节。按照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开展2021年“防贫保”工作的通知》(宁扶贫办发〔2021〕13号)精神,按照政府补助和贫困户自筹相结合的形式,实行风险调节机制,既要兜住因意外伤害返贫的底线,又要防止过度保险。
四、保险内容
1.保险对象:全县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
2.保险期限:一年
3.保险责任: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保险公司按照每个人保险金额进行赔付。
4.投保方案及费率:
保障内容 | 保险金额 | 保险费 |
意外伤害身故 | 50000元 | 40元/人 |
意外伤害伤残 | 50000元 |
5.承保规则:意外伤害采用清单汇交形式承保,投保人统一为县医保局,录入清单时按照户口记载有效成员计算保费、保额。
6.保费来源:扶贫专项资金和投保个人共同负担。投保人保费由各乡镇按本乡镇在国扶系统确定的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人数收取,并在方案下发之日起十五天内汇入医保局指定银行帐号。
五、资金总额
全县共有投保人86918人(其中脱贫户83422人,边缘易致贫户3496人),每人投保40元(其中扶贫专项资金投保35元/人,个人投保5元/人),共计投保资金3476720元(其中扶贫专项资金3042130元,个人自筹434590元)。
六、实施步骤
(一)项目启动。县医保局与保险公司签订承保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及人口相关信息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给承保保险公司。
(二)保费划转。承保保险公司在收到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承保清单后两个工作日内对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相关信息进行核对清分续保,期限为一年,向县医保局报备并出具发票。投保人个人保费由各乡镇按本乡镇在国扶系统确定的人数收取,确保在2021年4月30日前将收取的投保基金汇入县医保局指定银行账号。县医保局在规定时间内将投保资金划转至承保保险公司指定账户。
(三)保单生成。承保保险公司收到保费后出具保险合同,并向承保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县医保局出具保险凭证及政策、理赔须知。
七、理赔流程
中国人寿保险同心支公司配备专业服务人员做好理赔各项服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发生意外事故后第一时间向中国人寿服务专线95519或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同心支公司0953-8023700服务专线进行报案,资料齐全后到中国人寿保险同心支公司办理赔付手续。
八、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成立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扶贫办、财政局、医保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防贫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医保局,负责与保险机构对接落实人身类“防贫保”相关事宜,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确保“防贫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县扶贫办、医保局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加强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同心支公司的沟通协调,确保任务落实到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同心分公司要成立专业服务团队,全面做好人身类“防贫保”保险业务工作,精心做好售后服务,保障项目落实,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各阶段理赔情况。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县扶贫办、医保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同心支公司及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传、集体宣传、入户宣讲等方式,有重点地宣传讲解“防贫保”产品的重要意义、保险模式、业务流程、政策措施和保险条款等相关要点,让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了解产品的主要内容和风险保障,为我县保险防贫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四)凝聚合力,加强监督。建立县“防贫保”联席会议制度,“防贫保”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总结交流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同时,要加强对“防贫保”的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规违纪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同心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劳动力技能培训
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局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扶贫工作会议和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2021年)的通知》(宁就业领导小组发〔2019〕1号)、同心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心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同扶小组发〔2021〕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21年技能培训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全会精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做到工作力度只增不减、资金投入只增不减、政策支持只增不减、帮扶力度只增不减“四个只增不减”,健全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加快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脱贫攻坚胜利果实,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有序推进。
二、目标任务
按照 “企业订单、培训机构列单、培训对象选单、政府买单”的机制,围绕市场需求和劳动力意愿实施培训,瞄准市场用工需求大、就业稳定、收入较高的职业(工种)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和“个人直补”等方式的技能培训,培训后的劳动者采取学校推荐、企业招聘、转移就业、自主择业等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就业。全年计划实施技能培训2300人,其中:技能培训2000人(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订单式培训);闽宁协作项目技能培训300人。
三、培训对象
全县16周岁—60周岁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愿望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含“十二五、十三五”生态移民),对有劳动能力、就地就近就业或扶贫车间(基地)就业的,可适当放宽培训年龄。
四、培训项目及培训机构
(一)培训项目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2021年)的通知》(宁就业领导小组发〔2019〕1号)文件规定的项目进行培训。
(二)培训机构在自治区人社厅公布的《2021年全区定点培训机构公告》中选择办学条件好、培训质量优、社会信誉度高、遵守法规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五、培训工作时间安排
(一)各项培训工作1月份全面启动;
(二)6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的80%;
(三)10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四)11月底前完成考核验收工作并统一兑补培训补贴。
六、职责分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承担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培训方案、组织培训、鉴定(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扶贫办具体负责对参加培训劳动力身份的审核确定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及所辖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具体负责培训人员的组织工作、培训的监督、培训生活费补贴审核工作。
财政局负责培训资金的筹集和兑付工作。
培训结束后,人社局会同扶贫、财政共同对培训质量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财政部门及时兑付培训补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财政、扶贫、乡镇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企业、培训机构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技能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形成抓培训促就业的强大合力。
(二)做好政策宣传。人社部门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切实把政策送到田间地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充分利用“同心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培训信息、市场用工等培训就业信息,实现政府部门与培训机构、职业院校、用人单位信息共享,为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服务。使之掌握培训信息,转变就业观念,增强信心,形成积极参与培训的社会氛围。
(三)狠抓培训质量。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指导、监督和规范管理,对各类培训班不定期进行检查,要求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实行学员实名制管理,健全完善培训台帐,强化定点培训机构准入,提高巡查频次,严格考勤制度和现场监管,利用不定期抽查、远程视频检查、实时照片检查等制度,对培训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培训质量。
(四)落实补贴政策。人社、扶贫、财政、乡镇要建立培训信息相互协查和培训补贴审核公布制度,认真审核培训项目、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符合条件的依规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并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存在管理不规范、缩短培训时间、减少培训内容等现象,一经核实要及时查处、整改,补足规定内容和培训时间,并视情扣发相应的培训补贴资金。对重复培训、弄虚作假套取培训补贴的行为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监督考核。要加大工作力度,按照“谁组织、谁监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制度,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做到培训计划、师资、设施、实训、教材、考勤“六到位”。课程设置中要有疫情防控、禁毒、消防知识、安全生产等教育内容。强化实操技能培训,实操技能培训时间应不少于培训总时间的2/3。各职业(工种)培训每班不得超过50人,培训时间原则在20天,不少于120个学时(特殊专业可根据专业培训需求确定培训时间)。将培训信息及时录入职业技能培训管理系统,并通过跟踪管理、随机抽查、学员问卷调查、电话询访等方式,对培训过程进行实时监测,对培训结果如实记录汇总,会同财政、扶贫部门开展考核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任务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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