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21/2023-00007 | 发文时间 | 2023-02-21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医疗美容、生活美容机构经营行为专项检查 |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规范生活美容机构经营行为,提高医疗美容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对辖区医疗美容服务行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一是重点对经营范围含有医疗美容项目的生活美容机构进行针对性的筛查,建立“清单台账”,进行动态维护。并按照“双告知”制度相关要求,推送卫健局,由其根据职责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对经营范围中含有医疗美容项目但未从事此类经营服务的生活美容机构,可建议其及时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变更经营范围。二是专项整治期间,通过广告监测、网络交易监测、投诉举报、现场核查等途径发现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电商平台违法以及假劣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情形,及时核实,依法处置。 三是采取信用承诺及履约践诺工作措施,强化生活美容机构的主体责任意识。要求生活美容机构签订 《生活美容服务承诺书》,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职业道德规范,按照服务项目范围提供服务并明示收费价格,不得通过店堂、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使用医疗用语或者宣传医疗美容服务内容、不得夸大美容服务功效欺骗误导、消费者等。承诺书应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张贴。
截至目前,我局共检查医疗美容、生活美容店46家,对4家化妆品店进货查验台账记录不全进行现场指导填写。(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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