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21/2022-00301 | 发文时间 | 2022-12-05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同心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发布医疗机构第一批“规范药房”达标名单的通知 |
各医疗机构:
为全面提升全县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监督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规范药房”建设的通知》(宁药监发〔2022〕21号)等文件要求,经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同心县卫生健康局现场验收,确定第一批18家医疗机构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试行)》标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希望确定为“规范药房”的单位继续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行为,成为全县医疗机构学习的榜样。其他医疗机构也要增强创建意识,对照验收细则,持续提升规范化水平。
附件:第一批规范药房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同心县卫生健康局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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