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1/2021-00413 发文时间 2021-09-30
发布机构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所、食品科:

为进一步加强秋季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防范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校园师生食品安全,根据吴忠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做好2021年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称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教育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遏制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提高师生和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1.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按期开展校园食堂自查,严格校园餐饮各项制度的执行;

  2.严格落实供餐单位、校园及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3.严厉查处采购、销售或加工制作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为;

  4.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严厉查处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

  6.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

  7.全面推行应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系统的监管模块、自律模块、共治模块;

    8.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9.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

    10.广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文明餐桌宣传教育。

    三、主要措施

  (一)切实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供餐单位、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深入排查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餐饮具洗消不达标保洁不规范、食品及原料混放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2.严惩重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三无和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食品进入学校。强化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监管,严格执行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的规定。

3.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健全并落实大宗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等制度。对新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要提前介入,从食堂布局到硬件设备采购等方面进行指导,确保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

  (二)不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4.落实文明餐桌行动。督促校园把节约粮食、珍惜资源要求融入校园开学第一课和学校食堂的管理中。加强学生节约美德教育,在校园食堂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引导学生养成按需用餐,适量选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习惯,大力营造校园节约粮食的良好氛围。    

5.强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定期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监督经营者守法经营。重点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餐饮及小摊点等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

6.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将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加大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强《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校外休息就餐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同食安委办发〔20214号)的督促落实,联合开展小饭桌安全专项检查,依法取缔违法经营行为。    

    四、整治时间

    2021年秋季校园食堂整治自2021928日至2021117日,为期1个月。

  五、工作要求

   请各所于11月3日前将专项检查总结(总结要有数据、有做法、有成效反映)、统计表报县局食品科。    

    

附件: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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