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21/2021-00404 | 发文时间 | 2021-11-11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抓好盐业市场治理工作的通知 |
各所、食品科、稽查大队: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食盐专营办法》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我县食盐消费安全,根据吴忠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全市盐业市场治理情况的通报及深入抓好当前盐业市场治理的通知》(吴盐改办发〔2021〕1号)及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抓好盐业市场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盐业市场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检查力度
各所结合同心县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及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依法督促食盐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盐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制度,依法合规开展食盐经营,进一步防范食盐质量安全风险。
二、延伸检查区域
盐业市场治理是一个延续性常态化的工作,各所应将食盐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重心从城区的常规检查转移到偏远乡镇集市、村小卖部及一些监管盲区,扩大检查覆盖面,提高问题发现率。
三、加大督查处罚力度
食品科及稽查大队要采取督查、随机检查等方式,不断加大发现问题和问题查办力度,对发现的案源和问题严格核查处置。该作出处罚的绝不姑息,该移交的涉刑案件及时移交。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纠的原则,加强案件办理的督查,以案件处罚为突破口,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四、严格信息上报
各所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经验做法。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反馈至县局食品科。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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