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1/2020-00116 发文时间 2020-08-14
发布机构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心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心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相关部门、直属单位:


《同心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同心县人民政府

2020812

(此件公开发布)


同心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决策部署,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落实监管常态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195号)和《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政规发〔2020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决策部署,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住房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紧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在执法、管理中大力推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监管模式,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规范执法,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提升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力争2020年底前实现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切实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2020年上半年,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相关规定完成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2022年底前,全县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基本确立,基本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覆盖。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该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依法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

(二)坚持问题导向。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双随机抽查,提高监管精准性。在按照抽查计划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具体问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处理。

(三)坚持规范透明。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形成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

(四)坚持协同推进。落实县人民政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

四、重点任务

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由县人民政府负责,自202041日起开始实施。县级有关部门包括: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工信商务局、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税务局。

(一)统一使用全区监管平台。

自治区已建成全区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自治区平台),各相关部门不得再新建和使用与自治区平台功能相同或相似的平台,统一使用自治区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监管信息要通过自治区平台全量归集,实现此项工作一网归集、一网开展、一网公示

(二)统一监管制度。

1.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监管领域各执法部门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本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项目、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抽查对象数量极少的可以不设上限。各相关部门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法定程序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抽查比例。编制完成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于每年125日前抄送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汇总编制形成县级同意抽查事项清单在相关网站和自治区平台向社会公开。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工信商务局、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税务局

2.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将统一建立健全覆盖各层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两库)。县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以辖区和行业为基础,于20205月底前建立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各自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本级牵头部门备案。随机抽查对象库要涵盖全部被监管的市场主体,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涵盖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并建立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执法检查人员应当依法持有宁夏行政执法证件或国家有关部门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将持证人员及其证件相关信息归集录入到自治区平台。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对特定领域的抽查,还可以吸收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等参与,通过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工作,满足专业性抽查需要。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工信商务局、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税务局

(三)制定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作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抽查工作细则,增强监管执法的统一性和科学性。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工信商务局、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税务局

(四)规范工作流程。

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必须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除重点领域外),结合本地实际和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抽查要求,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和参与部门,不得随意检查和执法扰民。各成员部门要根据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年度抽查计划和本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于每年2月中旬(2020年为6月底前)报送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场监管局。年度抽查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调整事项在本季度最后一周抄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场监管局,同时向社会公布。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要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对相关重点检查事项实施综合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可以采取不定向方式确定检查对象,根据其经营范围确定参与部门和抽查事项;可以根据市场监管风险研判,确定联合抽查范围,并明确参与部门及所需抽查事项;可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将相关部门纳入联合抽查成员,在特定领域开展联合抽查;可以将联合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与抽查对象的信用分类状况或等级挂钩,对风险等级较高、信用水平较差或者存在重大隐患的检查对象,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工信商务局、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税务局

2.随机确定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县人民政府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部门间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平台,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根据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和参与部门,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联合抽查牵头部门要根据涉及的对象范围及参与部门,负责统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组织协调检查日程安排、工作进度、检查方式等事宜。执法检查人员的抽取要综合考虑所辖区域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因地制宜选择随机方式。对执法检查人员有限,不能满足本区域内随机抽查基本条件的,可以采取直接委派方式,或与相邻区域执法检查人员进行随机匹配。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领域、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抽查计划、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检查对象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牵头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发起部门

责任部门:相关参与部门

3.科学确定检查方式。联合抽查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可依法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抽查模式可采用综合大联查、风险分类联查、专项整治联查等,涉及专业领域的,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其他政府部门做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做出的专业鉴定结论。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实现全过程留痕。抽查结束后20日内形成抽查情况报告,抄送县市场监管局。抽查情况报告包括抽查时间、检查对象数量、抽查内容、抽查结果、处理意见、抽查评估分析和意见建议等内容。县市场监管部门在每年的1210前形成市场监管领域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总结,报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牵头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发起部门

责任部门:相关参与部门

4.加强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有关部门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逐户逐项通过自治区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档案管理制度,抽查工作结束后,要将监管执法记录及相关材料按照一户一档整理归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工信商务局、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税务局。

5.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涉及特殊重点领域,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及时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要将抽查检查结果归集至自治区平台,为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创造条件。对无证无照经营,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工信商务局、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税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成效。各部门务必高度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依照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为副召集人,成员由县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工信商务局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税务局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各部门务必将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切实转变监管理念,明确责任领导,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执纪执法,确保监管效率。县市场监管局为联系会议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转变监管理念。要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弘扬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正能量,曝光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做好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法治化进程,按照谁主管,谁组织,谁推进的工作原则,认真落实抽查计划,完善抽查工作任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加强依法监管,严格责任落实。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对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抽查计划任务,履行了抽查检查职责的;因现有专业技术手段不能发现所存在问题的;检查对象发生事故,性质上与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检查不存在因果关系的;因被委托进行检查、检验检测的专业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结果(结论)等,导致错误判定或者处理的;其他依法依规不应当追究责任的,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对本方案的落实,加强经验总结和交流,及时发现、掌握和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县委和政府将对各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事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集中统筹安排,加强督查督导、跟踪问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五)加强信息沟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分别于55日前、115日前向县市场监管局报送半年、年终双随机抽查数据信息和工作总结。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协调沟通。县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8026808,电子邮箱:txscjgj@163.com,联系人:马芮,联系电话:1889503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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