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3/2024-00088 发文时间 2024-04-12
发布机构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关于同心县预旺镇郭阳洼村防洪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关于同心县预旺镇郭阳洼村防洪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公示

同心县水务局:

你单位委托宁夏鸿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同心县预旺镇郭阳洼村防洪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称报告表)已收悉,综合专家评审结果,意见如下:

一、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预旺镇郭阳洼村同预线附近,项目总体分为生产路工程、排水沟工程、护坡工程及过水路涵工程四部分。总投资285.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5万元,占总投资1.03%。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建设性质、内容、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气管理。施工期应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机动车尾气及道路扬尘管控措施。

2、加强废水管理。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

3、加强噪声管理。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要求。

4、加强固废管理。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挖掘土方、废建筑材料及生活垃圾。土方工程产生的废方全部用于工程土地平整;建筑垃圾运送至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三、本审查意见只对本《报告表》内容有效,如项目建设性质、内容、地点、规模、工艺、环保措施等发生改变,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审查意见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进行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五、项目的日常现场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吴忠市同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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