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3/2023-00024 发文时间 2023-01-19
发布机构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关于年产600万吨绿色精品骨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后的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关于年产600万吨绿色精品骨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后的公示

宁夏高铁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同心分公司:

你公司委托宁夏绿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600万吨绿色精品骨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已收悉,综合专家评审结果,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吴忠市同心县韦州镇,拟建设年产600万吨绿色精品骨料生产线2条(每条300万吨,每条生产线产品方案与工艺流程、主机设备均相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一级破碎车间、筛分及二级破碎车间、粉磨系统,辅助工程机修车间、消防及循环水池、空压机站、办公及生活用房、附属用房,储运工程包括骨料储存库、渣土棚、成品储运及发运,以及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86万元,占总投资的2.38%。主要用于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气、噪声、废水、固废、生态治理。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建设性质、内容、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气管理。项目施工期要加强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建筑工地6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除土、破碎、筛分及粉磨等产生的粉尘。生产过程中各粉尘产生点,一级破碎、除土筛、一二级筛分、二级破碎、圆筒骨料储库、脱硫粉仓、粉磨系统均设置集气罩、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经除尘设备处理,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破碎车间、筛分车间、骨料储存库、皮带输送全封;卸车棚、渣土堆棚三面密闭,并设置喷淋降尘设施;产尘点喷淋抑尘,生产区定期清扫,洒水抑尘;厂区地面硬化,不能硬化区进行绿化,厂界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

2、加强废水管理。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营地设置旱厕,定期清掏,洗漱废水泼洒抑尘。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废水不外排;食堂废水经过管道排至隔油池(2m3)处理后,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接触氧化工艺)处理,用于厂区和建设单位矿山绿化和道路喷洒,冬季储存于杂用水池(40m3)或用于绿化冬灌不外排,出水需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

3、加强噪声管理。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优化施工工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排气管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等措施减少噪声。运营期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加装减震垫,并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加强固废管理。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袋分别收集堆放,废材料、废包装袋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废建渣运往建设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渣土废料、沉淀池渣、废机油、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粉尘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渣土废料、沉淀池渣用于建设单位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废液压油和废润滑油属于危废,应按照要求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标准,及时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三、本审查意见只对本《报告表》内容有效,如项目建设性质、内容、地点、规模、工艺、环保措施等发生改变,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审查意见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进行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五、本项目的日常现场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吴忠市同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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