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42/2022-00206 | 发文时间 | 2022-11-22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同医保处字〔2022〕第7号 |
案件程序类别 | 一般程序 |
案由名称 | 马某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马某,自2019年1月至2022年7月期间,门诊大病就诊时存在虚构病种、超范围超适应症用药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492.67元。 |
处罚事由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当事人 | 马某 |
身份证号 | 642127********0030 |
处罚结果 | 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492.67元;2、处以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两倍的罚款即 32985.34元。3、于2022年9月2日起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9个月。4、根据“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审议意见”将马某移交同心县农业农村局依纪进行处理。 |
处罚日期 | 2022年11月22日 |
处罚机关 |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