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42/2022-00205 | 发文时间 | 2022-11-23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同医保处字〔2022〕第9号 |
案件程序类别 | 一般程序 |
案由名称 | 马某某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马某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使用门诊大病手册就诊时,存在虚构病种、超范围超适应症用药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9202.44元。 |
处罚事由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当事人 | 马某某 |
身份证号 | 642127********0023 |
处罚结果 | 1、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29202.44元;2、处骗取金额二倍的罚款即58404.88元。3、于2022年9月2日起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9个月;4、根据“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审议意见”移交同心县卫健局依纪进行处理。 |
处罚日期 | 2022年11月23日 |
处罚机关 |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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