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42/2022-00179 发文时间 2022-09-09
发布机构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公示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同医保处字〔2022〕第5号
案件程序类别一般程序
案由名称宁夏新泰康医院涉嫌重复收费、过度诊疗、超限定用药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违法事实当事人属于营利性医疗机构,自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其医疗服务中重复收费、过度诊疗、超限定用药违规使用基本医保基金4518.17元。
处罚事由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七)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宁夏新泰康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324564131161J
处罚结果1、责令退回损失的基本医疗保险金4518.17元;                 2、处造成损失金额二倍的罚款即9036.34元。以上两项合计金额:13554.51元。
处罚日期2022年9月9日
处罚机关同心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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