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42/2022-00056 | 发文时间 | 2022-06-07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同医保处字〔2022〕第2号 |
案件程序类别 | 一般程序 |
案由名称 | 杨某梅使用他人门诊大病手册冒名购药案 |
违法事实 | 自2021年6月12日至2022年1月7日期间,杨某梅使用已故母亲马某英的门诊大病手册冒名购药7次,涉及医保基金4015.22元 |
处罚事由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 相关规定,构成冒名购药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
处罚依据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当事人 | 杨某梅 |
身份证号 | 642222********2685 |
处罚结果 | 1、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4015.22元; 2、处骗取金额二倍的罚款即8030.44元 |
处罚日期 | 2022年6月7日 |
处罚机关 |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