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324042/2020-00023 | 文号 | 同医保发〔2020〕58号 | 生成日期 | 2020-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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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县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提高广大参保居民对医保电子凭证的知晓率和使用率,现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全区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定点医药机构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执行。
一、强化业务学习,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医保电子凭证相关业务知识,并全面完成个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
二、2020年11月30日前,各定点医药机构完成系统更新,扫码测试并支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三、加大线上线下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医保电子凭证,推进做好电子凭证激活工作,正确引导参保居民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四、各定点医药机构联系支付宝宣传推广人员领取宣传海报。联系方式:180951447645 1829559117
相关系统安装以及技术问题,请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方式:黑玉花 15378935947
杨 琴 15595537989
附件: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全区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