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324042/2020-00020 | 文号 | 同医征缴办〔2020〕3号 | 生成日期 | 2020-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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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各乡镇(管委会)、县直、区(市)各单位: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已接近尾声,但我县征缴工作仍然滞后,为扎实做好2021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民应保尽保,征缴工作如期完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管委会)人民政府、县直、区(市)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紧扣缴费时限要求,全面开展,确保2021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顺利推进,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政策宣传
各乡镇(管委会)、县直、区(市)各单位要借助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介渠道推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链接,营造良好的参保缴费范围,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管委会)、各单位要动员干部职工高度重视,切实为符合城乡居民参保条件的子女、父母缴纳医疗保险;工业园区和工信商务局要加大对各企业的宣传力度,确保企业职工为符合城乡居民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缴纳医疗保险;各单位工作人员请于2020年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家庭成员医疗保险的缴纳。
医保征缴领导小组将建立通报工作机制,紧盯任务不放松,对干部职工家庭成员未缴纳医疗保险的进行通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持续发力确保我县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按时完成。
同心县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