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3/2020-00040 发文时间 2020-05-27
发布机构 同心县统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四号)
同心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四号)

同心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同心县统计局

同心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541个,从业人员274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20.8%和45.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4.9%,零售业占65.1%。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1.0%,零售业占69.0%(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2)。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41

2748

批发业

189

852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72

32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0

92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5

3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

3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6

27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59

282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4

69

 贸易经纪与代理

5

4

 其他批发业

7

19

零售业

352

1896

 综合零售

26

10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05

45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1

5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8

25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41

420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61

284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30

124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45

211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5

220

 

 

4-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41

2748

内资企业

541

2748

 国有企业

-

-

 集体企业

-

-

 股份合作企业

-

-

 联营企业

-

-

 有限责任公司

16

99

 股份有限公司

2

37

 私营企业

416

2178

 其他企业

107

43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1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52.6%。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97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17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3.5%119.6%。负债合计6.0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99亿元(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0.14

6.05

11.99

批发业

10.97

3.40

4.91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74

0.38

2.3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4.10

 

2.10

0.3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0.13

0.02

0.0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0.06

-

0.08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4.51

0.61

1.30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0.39

0.22

0.69

 贸易经纪与代理

-

-

-

 其他批发业

0.04

0.07

0.02

零售业

9.17

2.65

7.08

 综合零售

0.65

0.28

0.2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3

0.32

1.97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0.08

0.01

0.1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0.12

0.03

0.06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0.89

0.09

0.94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22

0.58

1.90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0.90

0.45

0.4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05

0.15

0.77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0.96

0.74

0.60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46个,从业人员423,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0.0%75.52%(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6

423

 铁路运输业

0

0

 道路运输业

35

193

 水上运输业

0

0

 航空运输业

0

0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2

5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6

176

 邮政业

3

4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731.4元,比2013年末增长73.78%。负债合计4092.5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399.0万元(详见表4-6)。

表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9731.4

4092.5

6399.0

 铁路运输业

0

0

0

 道路运输业

8282.7

3633.7

5213.6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17.8

0

27.4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217.7

443.8

976.6

 邮政业

113.2

15.0

181.5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1个,从业人员21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50%和增长42.1%。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3.3%,餐饮业占66.7%。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62.0%,餐饮业占38.0%(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5.2%,外商投资企业占4.8%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4.0%,外商投资企业占6.0%(详见表4-8)。

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1

216

住宿业

7

134

  旅游饭店

2

48

  一般旅馆

4

83

    民宿服务

-

-

  其他住宿业

1

3

餐饮业

14

82

  正餐服务

13

81

  快餐服务

-

-

  饮料及冷饮服务

1

1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

-

  其他餐饮业

-

-

 

 

 

 

4-8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1

216

内资企业

20

203

 国有企业

1

47

 有限责任公司

2

32

 股份有限公司

-

-

 私营企业

17

124

 其他企业

-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1

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5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7.2%。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22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37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46.3%和增长1750%。负债合计0.17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0.27亿元(详见表4-9)。

 

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0.59

0.17

0.27

住宿业

0.22

0.03

0.10

  旅游饭店

0.03

0.01

0.03

  一般旅馆

0.14

0

0.07

    民宿服务

0

0

0

  其他住宿业

0.05

0.01

0

餐饮业

0.37

0.14

0.17

  正餐服务

0.37

0.14

0.17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8个,从业人员5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60.0%271.43%(详见表4-10)。

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8

52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

3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5

1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

36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1)。

4-1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

从业人员

()

合 计

18

52

内资企业

18

52

  国有企业

1

0

  集体企业

0

0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16

48

  股份有限公司

0

0

  私营企业

1

4

  其他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50.8元,比2013年末增长525.4%。负债合计169.1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62.7元(详见表4-12)。

表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250.8

169.1

462.7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7.9


27.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42.5

64.0

141.9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90.4

105.1

293.9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7个,从业人员319人(详见表4-13)。

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7

319

 货币金融服务

6

306

资本市场服务

-

-

 保险业

-

-

 其他金融业

1

13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和监管范围之外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41个,比2013年末增长6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4个,比2013年末增长40%;物业管理企业22个,比2013年末增长83.33%;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个,比2013年末增长100%;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1个。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614人,比2013年末增长26.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24人,比2013年末下降17.95%;物业管理企业354人,比2013年末增长75.25%;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0人,比2013年末增长100%;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26人(详见表4-15)。

表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指标名称

法人单位数(个)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人)



合计

41

614


      房地产业开发经营

14

224


    物业管理

22

354


    房地产中介服务

4

10


    房地产租赁经营

1

2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28.6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83.2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7.0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4.44%;物业管理企业0.1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9.09%;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003亿元;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1.4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4600%。负债合计25.1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3亿元(详见表4-16)。

表4-1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指标名称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计

28.68

25.15

3.63


      房地产开发经营

27.09

25.11

3.48


    物业管理

0.12

0.04

0.15


    房地产中介服务

0.003

0.00

0.00


    房地产租赁经营

1.47

0.00

0.00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76个,从业人员195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80.0%789.5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7.61%,商务服务业占82.39%。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1.45%,商务服务业占89.55%(详见表4-17)。

4-1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76

1957

 租赁业

31

224

 商务服务业

145

173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8)。

4-18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176

1957

内资企业

176

1957

  国有企业

3

77

   集体企业

2

3

   股份合作企业

1

3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8

41

   股份有限公司

1

0

   私营企业

159

1829

   其他企业

2

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6814.4元,比2013年末增长344.20%。负债合计4865.4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581.3元。(详见表4-19)。

表4-1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36814.4

4865.4

21581.3

 租赁业

6121.4

451.5

2283.2

 商务服务业

130693.0

4413.9

19298.0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为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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