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4/2022-00209 发文时间 2022-11-02
发布机构 同心县教育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做好全县教育系统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县教育系统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

为做好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宁市监发〔2022〕35号)等文件要求,现结合实际,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各相关股室要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监管的手段和方式,将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切实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运用到日常监管工作中。各股室要及时主动对接县市场监管局各相关科室,按照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工作任务

(一)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使用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建设的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网址:http://172.31.119.202:8081/login.jsp),开展相关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梳理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各相关股室要根据本股室岗位职责并结合《2022年度同心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心县教育系统2022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梳理本股室的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抽查工作任务,及时关注平台下发的检查任务,按时配合完成。涉及部门联合的相关股室要积极做好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的发起、协调、实施工作,按期完成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三)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发挥教育作用,做好教育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流程和要求,有序推进部门内双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确保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健全完善“一单两库”,做好信息公示。各相关股室要结合工作需要,持续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信息,要在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100%记于检查对象名下,通过公示系统、专业抽查系统或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推进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接受社会监督。

(五)建立联合奖惩对象认定制度。各相关股室要将抽查检查结果纳入考核,实施联合惩戒,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三、工作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已列入政府效能目标考核,重点考核“两库”建设、计划制定、联合抽查、任务完成、结果公示等。各相关股室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两个100%”硬指标(计划完成率100%和抽查结果公示率100%)全面完成。涉及部门联合的相关股室,要强化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各相关股室在新平台运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县市场监管局市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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