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1/2021-00324 发文时间 2021-09-18
发布机构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所、队:

  现将《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30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改革

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

  

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是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特制定如下方案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决策部署,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文件精神,多措并举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推动健康同心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流程。加快推进药械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药品、医疗器械等准入和行政许可流程,推进电子化注册。强化国家卫生技术评估支持力量,发挥卫生技术评估在药品、医疗器械等规范应用、停用、淘汰等方面的决策支持作用。

牵头科室:注册科

责任科室:药械科

(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相关产品的监管,强化药品质量监管,健全药品遴选、采购、处方审核、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评价等标准规范,强化药事管理和药事服务。建立完善临床用药超常预警制度和对辅助用药、高值医用耗材等的跟踪监控制度,开展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监督和评估,依法纠正和处理违法违规使用行为。

牵头科室:药械科

责任科所:各所

(三)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价格监督检查。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采购制度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严格执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要求,加强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率的管控,依法公开服务价格等信息。对医疗机构损害患者权益、谋取不当利益的,依法依规惩处。

牵头科室:价格科

  责任科室:各所  

(四)加强执业药师的监管。强化从业人员职业行为监管,加强对职业药师的监管。继续加强“九不准”等相关制度执行。严肃查处执业药师挂证、执业药师不在岗履职尽责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科室:药械科

  责任科所:各所  

(五)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联防联控机制。严肃查处假冒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宣讲医疗和健康养生知识、推销药品等非法行为。

牵头科室:市管科

  责任科所:稽查大队、各所  

(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完善抽查清单,健全执法人员名录库。对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医疗卫生机构,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向社会公开监管信息。

牵头科室:市管科

责任科所:各所及相关科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要充分认识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重要意义,严密组织,切实把各项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到位,确保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实现互联互通。加快实现与医疗卫生内部各领域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统一应用,实现动态监管。扩大在线监测等的应用范围,推进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和执法记录仪的应用。

(三)加强宣传动员,发挥示范引领。要大力宣传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政策措施,动员社会各方共同推进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同心县人民政府    承办: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40007宁公网安备640324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