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1/2022-00069 发文时间 2022-03-09
发布机构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市场监管局发布农资消费警示
同心县市场监管局发布农资消费警示

   

    护农保春耕的重要时节到来之际,为让广大农民消费者购买到有保障的种子、农药、化肥、农机等农资,更好地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同心县市场监管局利用新闻媒体、短信方式发布农资消费警示,郑重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在购买使用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商品时注意以下事项

是选择正规场所。在购买农资时,一定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购买,要留意农资经营户店内有无悬挂《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要图方便购买无证照、走乡串户的流动经营者的农资或者假借送科技下乡宣传而销售的农资商品。

是查看商品信息。要仔细查看农资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使用说明等购买种子时,要查看是否经宁夏农业农村厅审定。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包装破损或无包装、标识不清或标识不全的农资商品,更不要贪图便宜购买质量低劣的农资商品。

是阅读使用说明。要认真阅读农资商品使用说明,清楚其适用范围和禁忌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

是索要购货凭证。要向经营者索要宁夏农资商品监管“一账通”购货凭证,凭证上应注明售货单位、购买时间、品名、规格、数量、价格、投诉电话等主要信息,并妥善保存  购货凭证、包装袋、说明书等,并留有少量样品,如发生问题时可做为投诉的证据。

是遵循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农资品种,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农资商品。经营者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是违法行为。

是维护合法权益。当农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也可直接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投诉时,应及时保护好现场和相关证据,以便相关部门能及时、有效的调查、取证,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七是抵制假冒伪劣。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农民有责任拒绝假货、抵制假货、举报假货。当发现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违法行为时,及时向市场监督部门举报,以便执法部门对违法经营者严厉打击,更好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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