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1/2021-00306 发文时间 2021-04-28
发布机构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五一”消费提示
“五一”消费提示

    

    2021年“五一”小长假将至,为了使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舒心、愉快的假期,同心县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根据节假日消费热点、纠纷难点,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文明出行、依法维权。

1.商家促销看本质,远程购物需理性

“五一”期间各类商家促销打折吸引消费者的方式可谓异彩纷呈,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事先了解商品的价格和品质,货比三家,按个人实际需要选择商品和服务,避免付款后退单不成产生消费纠纷。部分新兴网络购物形式特别是直播带货,存在实物与样品差距较大且退货困难等突出问题,建议消费者慎重选购。

2.旅游预订要确认,安全出行最重要

近年来,通过网络平台预订旅游产品及宾馆入住的消费纠纷明显增长。消费者在线预订旅游产品,建议提前了解景区门票及限流情况。预订宾馆饭店等场所也要事先向商家确认,要注意区分网络订房电话和酒店实际电话,有些电话只是网络上中介或平台的电话,消费者最好直接联系到酒店确定住宿预订成功,避免出现进不了景区、住不了酒店等问题。无论是外出还是本地消费,消费者在出行前都要做好充分准备,以防人身伤害和财务损失等情况发生。

3.合同条款应详读,预付风险要警惕

节日期间,购房、购车优惠力度较大,消费者在进行购房、购车等大宗消费时,缴纳预付款、定金(订金)前,一定要详细阅读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对于不理解和不同意的部分要及时和商家进行沟通并修改。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前,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把商家承诺的所有事项以文字形式明确写入合同条款中,对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解决方案、服务细节等内容也要尽可能做出具体约定,如:缴纳的预付款、定金(订金)是否可退以及具体时限,都应当留下纸质凭证。

4.消费凭证请保存,正当权益要维护

消费者在节日期间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无论是采取线上或线下形式,都应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记录等有效凭证,扫码付款后保留好截图内容。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积极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拨打市场监管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同心县人民政府    承办: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40007宁公网安备640324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