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1/2023-00142 发文时间 2023-09-07
发布机构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吴国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吴国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吴国晖挂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金凯敏任县公安局下马关派出所副所长;

免去杨晓忠县中小企业发展局局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金凯敏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吴国晖同志挂职期为2年,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另行文。




同心县人民政府    

20239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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