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9/2021-00053 发文时间 2021-04-06
发布机构 同心县卫生健康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计划
同心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计划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做好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全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促进全县食品药品高质量发展,我局高度重视,根据区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明确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与各医疗机构承担各自的工作分工与协作事宜,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战略思想和“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抓好我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分工、广泛宣传、严格管理、加强巡查、落实目标责任,打造我县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进一步提升我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目标任务与责任分工

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在各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张贴悬挂创建宣传画报、宣传标语;指导公众健康饮食,促进公众合理营养、平衡膳食。(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2、全面建立食品污染源风险监测预警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应急处置工作。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县疾控中心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技术培训、密度监测、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价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

4、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监管。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集中整顿洗消市场小、散、乱、差状况,保障就餐者用上安全放心的饮食餐具。(责任单位:县卫生监督所)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要求。( 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各疫苗接种点)

6、负责全县各医疗机构、餐饮单位和食品经营、流通单位及“五小”行业完善落实各项卫生管理措施、防鼠防蝇设施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要求,定期开展药物消杀行动。(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及时公布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监督查处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信息,曝光典型案件。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大力开展行业诚信自律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明确监管责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及行政责任追究制。与县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不出现监管漏洞和死角,在工作中及时向卫健局报告重要工作动态和实施情况。

3.加大督查,深入推进。定期对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加强执法、廉政和效能监察,对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以及相关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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