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1/2020-00155 发文时间 2020-05-29
发布机构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2020年度特种设备监督检查计划
同心县2020年度特种设备监督检查计划

为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0年特种设备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问题为导向,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完善监管制度,提升监管效能。依据《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我县2020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态势总体平稳。

二、重点检查范围

依据《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相关规定,重点检查范围为学校、餐饮、医院、商场、加气站、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近年来存在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使用单位。2020年确定全县21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详见附件)。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认真落实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主体责任。通过法律“七进”等宣讲活动,加强宣传教育,要求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配置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定期开展设备安全自查和设备维护保养,严格执行落实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注册登记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演练,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监督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要求企业按时提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报告,对监管部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和清单,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三)完善监管系统信息,提高动态监管及时性和有效性。对重点监察的特种设备经营使用单位设备基础信息进行逐一核对,通过现场核查企业使用设备的情况,对监察系统中重复、过期和不完整设备信息进行清理,提高动态监管的有效性。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健全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加强与应急、住建、公安、环保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实效。对检查发现存在的区域性或者普遍性的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以及其他需要上报的,及时报告县政府予以协调解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处置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对隐患逾期不改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对整改难度较大的,应提交当地政府安委会实行隐患挂牌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一步增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意识。将特种设备日常监督监察和各类专项检查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按年度检查计划开展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二)落实工作职责。按照《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谨、规范地排查安全隐患,认真做好检查过程记录,实现隐患治理有效闭环。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安委办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消除隐患。

(三)强化宣传教育把隐患治理与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相结合,加强安全责任宣传教育,深入重点单位和场所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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