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1/2023-00066 发文时间 2023-04-07
发布机构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督查通报
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督查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度,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县政府督查室采取书面+实地查看方式2023年全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共112件,其中人大建议65件(议案3件、重点督办件10件)、政协提案47件(重点提案5件)。从督查情况看,各承办单位都能高度重视,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细化任务,靠实责任,有力推动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承办单位能够迅速落实任务,办理进度较快,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并于20日前上报了办理进展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时间节点把握不到位。部分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办理机制不健全,人员责任不到位,报送办理进展情况不及时、不规范。20日前上报的承办部门仅有10个,其他承办单位严重超期上报,个别承办单位反复催要才进行上报,极个别承办单位督查室不开展督查就不上报。如县工商联负责承办政协09号提案,经多次督促和催要,仍消极对待,拒不报送办理进展情况。

二是工作程序落实不到位。个别承办单位不积极与代表委员开展沟通协商,不能准确掌握代表委员的意图,造成办理工作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成效不明显,影响了办理质量。如县水务局承办的人大第26号、27号人大代表联名建议,在未与联名代表取得沟通协商,没有准确掌握办理意图的情况下,直接按照办结上报,严重影响办理质量和水平。

三是办理质效提升不到位。个别部门在报送建议办理进展情况时,主动办理意识不强,不注重反馈代表所提建议问题的解决情况,存在用工作总结代替答复内容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进度与质量。如县民政局承办的政协45号提案,提交的进展情况均为2022年同心县健康养老产业链建设情况,缺乏2023年实际进展和创新内容,提案办理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针对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采取有力的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办理实效和水平。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快办理进度。建议和提案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对政府工作实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集中各方智慧、推进民主决策的重要举措。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人大建议意见、政协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尤其办理进度较慢的单位要认真研究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快办理进度,确保按期办结建议提案。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力戒形式主义、答非所问、以业务工作代替答复意见。对已办结的建议提案,要尽快予以答复;对在本年度无法办结或暂时不具备办理条件的建议提案,要做好沟通解释,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对办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进行总结提炼,赢得代表委员的肯定,坚决避免“答非所问”“文不对题”,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三是严格督查检查,强化工作落实。各承办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快办理工作进度,务必按照办理时限要求办复完毕。政府督查室将根据年度督查计划,定期不定期进行跟踪督办,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被动应付、办理质量差、不按规定时间报送答复件或者报送的答复件质量不高的单位,将在全县范围通报,并在年终效能目标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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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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