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01/2020-00134 | 发文时间 | 2020-10-20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10月19日全县脱贫攻坚推进会参会情况的通报 |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市)属驻同各单位:
10月19日16:30,县政府组织召开同心县脱贫攻坚推进会。会议要求,各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市)属驻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在参会过程中,部分单位未按要求参加,也未履行请假手续。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1.无人员参会单位(7个):邮政分公司、中石油宁夏吴忠销售分公司、武警县中队、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疾病和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负责人未参会单位(10个):供销合作社、社会经济调查队、供电公司、盐业局、烟草专卖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心分中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同心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同心支公司、中国联通公司同心分公司、宁夏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同心分公司。
现对以上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请各单位要引以为戒,端正态度,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关于抓会风、改学风、转作风要求,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会议通知参会,不得出现迟到、早退、旷会等情况。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会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同心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0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