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01/2020-00133 | 发文时间 | 2020-10-18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集中整治同心商城的公告 |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农贸市场管理秩序,彻底解决脏乱差、拥堵、乱泼乱倒、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城农贸市场及周边区域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等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门前、柜台、经营区域卫生“三包”制度。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经营单位及广大从业人员要积极响应号召,加大清扫保洁和清洗力度,做到时时清扫与每天收市大扫除相结合,确保垃圾不积压,不留卫生死角,齐心协力营造干净、整齐、有序的经营环境。
二、严禁在商城内、民生南街、银平街北沟桥停车场东边界至豫海街路段道路上及道路两侧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必须停入就近停车场或按照规定地点和划定的泊位有序停放,保持道路安全畅通,违反者将依规严肃处理。
三、严禁在同心商城(农贸市场)南门1号场地、三角岛、民生南街、银平街北沟桥停车场东边界至豫海街路段摆摊。请各摊点于10月20日自行清理货物搬运到同心商城东侧蔬菜、水果摊安置点规范经营,并拆除临时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搬离、不拆除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强制取缔、拆除。
四、严禁门店占道经营或店外摆放、销售商品,严禁在市场内私搭乱建,严禁在店铺门前乱堆乱放杂物,严禁占用公共通道摆摊设点,严禁乱涂乱画乱张贴广告。请民生南街、银平街北沟桥停车场东边界至豫海街路段道路两侧经营店铺的经营户,将所有占道商品全部收进店铺经营,畅通消防通道。
五、严格落实“三防”(防蝇、防尘、防鼠)措施,熟食品和酱菜品经营户要保证持证(健康证)上岗,穿戴统一的工作衣帽,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相关食品经销操作规范。
六、严禁在农贸市场内交易活禽,水产品要到指定区域销售,并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使用宰鱼台、密封储存残留物,保持下水道畅通,杜绝乱排乱放污物污水。
七、对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对拒不搬离或强行摆摊设点,涉嫌黑恶势力的以扫黑除恶线索依法依规处理。
特此通告。
同心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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