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0/2023-00117 发文时间 2023-03-20
发布机构 同心县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同心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同心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县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全县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同纪发)要求,结合财政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自治区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吴忠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对整治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深刻认识开展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践行“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在教育领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净化教育生态、维护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相关股室要以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为切入口,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通过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题、用心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建立教育领域资金风险预警体系,完善有效管控的制度机制、健全防范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教育领域点多、线长、面广的难题,让群众感受到教育的公平公正。

二、整治重点

1.在校服征订、物资采购、设备购置、项目工程、后勤基建、营养午餐、校园餐厅等方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利益交换等问题。

(牵头股室:政府采购办;责任股室:教科文股、经建股、行政政法股、监督检查股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举办会议、培训、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或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牵头股室:行政政法股、监督检查股;责任股室:教科文股、国库股

3、违反财政法规,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将收费存入其他账户、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

(牵头股室:教科文股、预算股;责任股室:综合股

4、违反规定超进度、超需求突击拨付资金,虚列虚支、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套取助学金等资金。

(牵头股室:教科文股、国库股;责任股室:预算股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成立同心县财政局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 马  顺

副组长: 杨  宁

  : 杨志新、马 敏、杨 磊、杨少奇、马英孝、罗永刚、马  林、王军义、杨晓东、马  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检查股,杨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

四、治理措施及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第一时间召开动员部署会,并集体讨论制定《同心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后立即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二)摸底排查。结合我局机构人员情况,各相关股室统筹协调成立监督检查小组,3-5月到教育部门及各学校进行专项检查,摸清底数并建立问题台账。

(三)落实整改。通知问题部门及学校对照问题台账,照单认领,认真核实并限期整改到位。整改过程要遵循边查边改,立行整改的原则。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工作小组要及时核实整改情况,销号处理,完善整改台账;对摸排发现问题和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要建立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按时间节点抓好整改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体财政干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的要求上来,不断增强解决教育领域突出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立足财政工作实际,结合岗位职责,扎实的工作态度、有力的工作措施,推动教育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走实走深。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全体职工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专项治理由监督股牵头,各股室要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负责所属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组织、监督及检查。深入排查问题,结合实际采取整治措施,认真组织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注重实效,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切实让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完善工作机制。各股室要切实强化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坚持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扎实推进治理工作各项措施落地实处。适时建立工作报告机制,各股室依据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每月进行一次梳理排查,于每月20日前汇总于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及时建立台账,逐件登记,逐一整改、逐一销号。

(四)畅通监督渠道。要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信访举报、投诉建议渠道,用好互联网、新媒体,搭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的有效平台,调动群众有序参与的积极性,推动行业监督同群众监督协同融汇。整治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要及时上报主管监督部门公开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五) 加强宣传引导。秉持惩前毖后,褒罚相容的原则,在查找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一些经得住大众推敲的优秀单位、个人,以及好的工作作风、经验,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报上级主管监督部门核准后推广到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引导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实实在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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