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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300001/2018-23886 文号 吴政办发〔2018〕28号 生成日期 2018-04-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吴政办发〔20182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交由自治区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212件、政协提案556件,其中由我市主办、协办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7件、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38件。为做好2018年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办理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建议提案是畅通民主渠道、反映人民意见建议的重要手段。办理和落实好建议提案,是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重要职责。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自治区“两会”期间,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围绕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聚焦改革发展主题,积极通过建议提案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建议提案。这些建议提案,凝结着社会各界对全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认真思考和真知灼见,体现了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和美好愿景。各相关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全面提高认识,自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法治理念,把受领、办理建议提案作为接受人民监督、回应人民呼声的重要渠道,作为实现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的有效途径,认真负责地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各项工作,让办理工作成为政府转作风、办实事、解难题的过程,努力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规范办理程序

(一)及时受领分办。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要及时分解落实到相关领导和责任科室,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并将办理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于428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行政中心418室,电话:0953-2039329,邮箱:zwdc418@163.com)。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加强与自治区相关厅局对接,及时协调处理相关问题,积极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建议提案内容请各单位按照分办表通过公文传输系统下载附件

(二)严格答复期限。本通知交办的建议提案,须在2018831日前办复。临时交办的建议提案,要在收到之日起3个月内办复。由主、协办单位共同承办的,协办单位须在2018630日前将协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汇总后统一答复。对一些难度大、不能按期办复的建议提案,应在办理期限内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并在年内办复。各承办单位(含主、协办单位)建议提案办复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行政中心418室),由市政府督查室汇总后向代表委员进行答复,并报自治区人大、政府督查室及相关厅局。

(三)规范答复格式。建议提案办理复文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格式行文,直奔主题,实实在在,避免空洞的“官样文章”。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被采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部分解决及纳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或部分采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以后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办理复文(含协办意见)是否公开,均应在复文首页上标注清楚。

三、全面提高办理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人员具体承办。主办件和协办件都要列出时间表、路线图、任务单,明确办理要求和具体措施,一些重点问题专题研究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二)强化沟通协作。各承办单位要把沟通协商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必经环节,主办单位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协办单位积极参与承办,注重通过座谈会、实地调研、上门走访、电话邮件等形式进行及时深入沟通交流。主、协办单位之间要及时通报进度情况,及时协商研究办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集体研究答复意见。同时,在办理过程中要虚心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填写《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沟通联系卡》,由受访的代表委员签名或盖章,做到办理前沟通联系、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

(三)注重办理实效。要加强对建议提案内容的分析研究,认真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解决建议提案反映的问题。凡是有条件或经过努力能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向代表委员反馈。对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较强的问题,要以适当方式报送有关领导,或由相关机构进行深入研究,充分发挥建议提案的决策参考作用。同时,要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工作,加大新闻媒体宣传,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监督,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促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将采取重点抽查、专门督办、重点督办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落实,对主、协办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同一标准考核,推动建议提案所提问题有效落实。对代表委员反馈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及时反馈承办部门限期重新办理,并做好二次督办。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台账和销号制度,逐月检查建议提案办理进度,重点问题办理要跟踪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联 系 人:马      

联系电话:0953-2039329     真:0953-2039309

电子邮箱:zwdc418@163.com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26 

(此件部分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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