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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吴忠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640300001/2018-08504 文号 吴政发〔2018〕9号 生成日期 2018-03-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吴忠市2017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吴政发〔20189

自治区人民政府: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现将吴忠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2017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吴忠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全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促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五个吴忠”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涌现出一批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模范集体。吴忠市商事制度改革、盐池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我市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青铜峡市荣获“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盐池县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市人社局荣获“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先进单位”、市科技局荣获“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吴忠市禁毒项目“黑眼睛”工作室获得全国金奖,吴忠市看守所被评为全国一级看守所,青铜峡市公安局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局”,吴忠市环保局荣获“全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工作先进集体”。

二、主要做法

(一)科学谋划,持续夯实法治政府工作基础。我市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听取法制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组织保障不断加强。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具体实施”的组织体系,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吴忠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对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7个方面34项重点任务进行科学谋划,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效能目标考核,细化对各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40个责任单位的考核标准,考核内容更加科学全面。二是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印发《法治政府建设2017年工作要点》,确定法治政府17项重点工作,29项深化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可检验成果,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行动指南和工作遵循,各牵头单位印发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推进。三是坚持不懈开展督查检查。8月,市法制办对各行政执法单位权责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印发督查通报,要求各单位整改落实;10月,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进行督查,为挂牌验收奠定基础;11月,对5个县(市、区)及40个责任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执法单位等方式,对法治政府建设八大块指标任务进行逐项考评,我市各级政府、各责任单位较好的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四是机构队伍不断加强。市法制办配备工作人员5名,青铜峡市4名,盐池县、同心县各3名,利通区、红寺堡区各2名,市直5个部门设有法制科,其他部门配备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全市基本形成了政府法制工作有分管领导、有工作机构、有承办人员的良好格局。

(二)突出重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效显著。印发《吴忠市2017年创建自治区级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工作方案》,将市辖区综合执法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等四个方面工作申报创建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一是积极开展市辖区综合执法改革。制定《吴忠市开展市辖区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方案》,以集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为重点,推进跨行业、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立吴忠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利通区综合执法局、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将市直14个部门390项执法事项从原部门划出,实现市级部门权力“痩身”,划转138名人员编制,充实到辖区基层执法一线,初步建立统筹城乡、市区一体、三级贯通、全域覆盖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有效解决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管理真空等问题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企业“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申请人只需递交一份企业设立申请表格和一套申请材料,即可申领包含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企业营业执照,截止目前,全市共核发“五证合一”执照5442户,“两证整合”执照 12142 户。率先在全区探索推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提交材料由原来的11份减少为3份,注销时间由原来的60个工作日缩短为45个工作日,大幅降低未开业、无债务市场主体的退出成本,有效破解创业者退出难题,为在全区推行提供可借鉴的经验,目前,全市已有2012家市场主体通过简易注销程序退出市场。大胆探索“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等有效措施,放宽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设计咨询等新兴产业经营场所住所条件限制,降低创业成本。三是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印发《加强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深化平安吴忠建设实施意见》、《吴忠市社会治理量化管理体系》等文件,对社会治理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和分解,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对问题突出领域的整治和治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寄递物流行业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食品药品整治”“电动车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全市四项约束性指标均安全可控,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全市来吴集体访761181人次,较去年同比下降44%,群众的满意度、安全感、幸福感指数进一步提升。四是创新人民调解“四张网”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多层次、广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四张网络”体系。全市46个乡镇(街道)、552个行政村(城市社区居委会)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行业调解委员会19个,组建26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3682名兼职人民调解员的人民调解队伍,“四张网”建设得到国家司法部和自治区司法厅的充分肯定。3月,自治区司法厅在吴忠召开全区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推进会,推广吴忠经验。2017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282起,调解成功3169 起,成功率达96.56 %,其中疑难复杂重特大矛盾纠纷1570 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全市形成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浓厚氛围。印发《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组织盐池县,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等13个单位(部门)创建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主动加压,组织40个县级政府工作部门、2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县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各单位通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总结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

(三)深化改革,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据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39项行政许可事项,将涉及我市7个部门12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予以取消。全面开展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证照清理工作,市直23个部门保留证照事项153项,取消18项,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1436个工作日。全市完成1093个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印发《吴忠市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推出实行“一站式” 、提交“一份表”、执行“五张单”改革举措,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由过去近250天缩减为政府投资项目105个工作日,非工业社会投资42个工作日,工业投资32个工作日。印发《关于建立涉企行政许可工作规程实施方案》,编制市直19个部门95项涉企行政许可的152项工作规程,厘清涉企职权事项权限边界,打造便民利企的良好环境。印发《吴忠市深化“红顶中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行全面清理,经摸排统计,全市不存在“红顶中介”。二是实现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按照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将行政职权事项由2446项调整为2913项,责任事项由18524项调整为21376项,追责情形由25691项调整为29892项,担责方式由15092项调整为17440项,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权责清单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向社会公布《吴忠市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对不在目录范围内的收费一律取消。三是优化公共服务体系。出台《吴忠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集团化行动计划》、《吴忠市健康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吴忠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年—2020年)》等发展规划,积极向国家、自治区争取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资金8.71亿元,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事业健康发展,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印发《吴忠市市本级2017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涵盖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6类、58款、58项具体事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资金1.27亿余元。四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出台《吴忠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将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列入领导干部“负面清单”,对市委政府主要领导任期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责任。出台《吴忠市环境保护全面量化管理体系》、《吴忠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改革方案》、《吴忠市企业环保信用及信用管理制度》等制度,全面深入开展问题排查,提升环境保护管理效能。对环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信息进行归集,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2017年,市本级环境监察部门出动执法人员7808次,现场检查企业2603次,发现环境问题816个,实施行政处罚44件,罚款413万元,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1件。

(四)建章立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积极推进政府立法。草拟《吴忠市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后将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深入各县(市、区),与住建、园林、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相关领域的专家、业务骨干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征集研讨立法项目,共举办了8场座谈会、2次专家论证会,收到立法建议项目30余项,为政府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吴忠市第一部地方性实体法规—《吴忠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1811日起实施。吴忠市城市绿化条例、吴忠市城乡环境卫生条例、吴忠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吴忠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4项立法建议已列入市人大地方性法规五年规划,对市容管理、农村环境治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立法建议具备制定政府规章的条件,将继续调研,分析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尽早启动政府规章立法项目。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吴忠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印发《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对各部门提请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未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不得向社会公布。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2件,按要求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规范率、及时率均保持在100%。同时加大对各县(市、区)及各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对报备的13件规范性文件,制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处理单》,逐一进行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无违反上位法的情形。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市政府1998年撤地设市以来发布的9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第5次清理,决定保留77件,废止19件,修改1件,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一方面能够方便群众知悉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行政决策依据,另一方面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为政府行政管理提供重要的参考工具书。

(五)严格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吴忠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目录。2017年,重点对棚户区改造、出租车行业改革以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等重大决策事项,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进行。今年我市实施的8个片区、1800余户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未发生一起诉讼、复议案件,决策质量进一步提高,风险进一步降低。二是建立行政决策专家库。成立法治、科技、教育、农业等15个顾问组,聘请127名专家组成咨询专家库。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市直26个执法单位聘请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利通区、青铜峡市各乡镇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盐池县102个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了法律顾问,提高农村民主管理,依法管理的水平。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坚持把重大行政措施、涉法事务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2017年至今,市法制办审查规范性文件12件,重大经济项目合同43份,对《城市东部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等涉法事务出具法制意见书13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

(六)创新机制,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在基本完成市辖区综合执法改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劳动监察、文化市场、卫生计生监督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二是“两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检察院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2017年以来,行政执法机关主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4件,其中公安机关已立案11件,提请批准逮捕1件,移送起诉3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三是创新执法方式。各执法部门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市公安局、规划局等单位配备执法记录仪,从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等全过程进行文字、图像记录,交通局运用内河航道监控管理系统,提高行政执法监管水平,国土局等单位积极推行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公安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受到公安部表彰。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执法单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行政执法主体清单、执法人员清单、执法事项清单和监督举报电话。市园林局、交通局等单位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的范围和标准,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加大案卷评查力度。以案卷评查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正确适用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主体、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规定。五是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我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市本级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869名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向社会公开,对因退休、调离工作岗位的110名人员执法证件按程序予以注销,确保无合同工、零时工执法。

(七)加强监督,构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体系。一是加强行政监察。建立《吴忠市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涉及98个部门和单位、493名领导干部,梳理出责任清单项目2808个,具体落实措施6517条,建立问题清单项目442个。201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督查检查53次,下发督查通报24期,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51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人,曝光典型问题31起。建立领导干部负面清单,收集到381名正科级以上干部的负面信息409条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完成审计项目43个,审计查出问题金额5.57亿元,移送纪检部门案件1件,对各相关部门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进行联合督查,截止目前,要求整改的208个审计项目,已整改195项,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覆盖率达到100%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17年以来,市政府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72件,政协提案217件,对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回复率100%四是政务公开提质增效。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积极推进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近20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7年,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万余条,召开新闻发布会9场次、电视问政4期,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五是加强行政层级监督。提高复议案件办案质量,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及时进行纠正,2017年市政府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9件,审结14件,未结5件,首次受理当事人听证申请,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行政复议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率100%六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依据自治区高院《行政审判年度报告(2016)》,我市行政应诉案件在五市中降幅最大、撤诉率最高、败诉率最低,行政应诉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17年,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4件,民事诉讼1件,未发生败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8月,根据咸辉主席对行政应诉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开展行政应诉专题调研,通过组织各基层人民法院和重点执法单位座谈讨论、剖析典型案例、分析数据,掌握2015年以来我市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案件基本情况,并对行政机关败诉原因进行梳理归纳,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吴忠市行政应诉调研报告》,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应诉能力。

(八)丰富内容,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大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力度。10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拟任命的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举办全市《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实施》专题讲座,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轮训,举办《新招录公务员初任培训》、《吴忠市文化市场法规培训班》《全市审计人员培训》《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等专题培训10期,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意识、正当程序意识和法律适用能力;二是积极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2017年,通过宁夏政府法制网、吴忠政府门户网、吴忠日报、吴忠新闻网等信息交流平台,共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信息200余篇。印发《关于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的通知》,举行2017年度“广场说法·一周一法”30余场次,在吴忠市电视台开设“法在身边”、吴忠日报社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开设“吴忠故事”、“警察说事”等以案释法栏目,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截止目前,全市共开展各类法治培训100余场次,法治宣传30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0余万份,接待群众咨询1.8万余人。三是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印发《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法律九进”示范点创建活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在社会各领域延伸,成立“七五”普法讲师团,组建全市“七五”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广泛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在全市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还不到位,个别地方和部门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依法行政理念不强,工作推动机制不够完善;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行政执法机关还存在执法责任还不够明确、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执法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现象;三是保障还不够强,县(市、区)级政府和市直部门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工作保障与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求还有差距等。上述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关键一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推动民生改善,让法治成为吴忠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1832

 

抄送: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

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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