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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复核组对同心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复核
来源: 发表日期:2021-09-02


 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明确管理界线,是“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及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是推进河湖长制深入开展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同心县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我县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依法依规、先划界后确权、因地制宜、“应划尽划”的原则,并严格按照《自治区水利厅  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工作的通知》(宁水河湖发〔2021〕7号)的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编制单位、现场踏勘、查阅资料,对我县境内清水河等45条河流、13座水库、19条沟渠、10座泵站实施了管理范围划定。随着4022个界桩的安装完成和对数据进行入库及公示,标志着我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工作的全面推进与落实。



 2021年8月9日,吴忠市河长办、水务局、自然资源局联合对我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了复核。一方面,复核组仔细查看了相关划界工作内业资料,开展了技术审查,认真听取了承建单位关于同心县河湖划界工作的情况介绍以及划界成果工作报告。另一方面,就划界工作开展了实地察看、交流讨论。主要是针对控制点、地物特征点、等高线、管理线桩(牌)、洪水分析计算及其他划界工程的质量检查。



 复核组认为我县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程序规范、技术性强、资料齐全,初见成效,基本符合划界工作复核要求。但还存在水位计算有偏差、河道管理范围划界部分不准确、界桩埋设不完全规范、成果图册还不完善等问题,还需结合河道汛情、当地雨情,保障界线划定精准无误,符合政策法规要求。复核组强调,通过实施河湖划界复核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河道管理保护范围,为河道监管、执法等提供更具可操作性依据,确保河道功能的充分发挥利用,保障河道行洪安全。下一步,承建单位要切实按照复核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精干力量,进一步补充、修改完善工作资料,准确设立界桩,确保划界工作圆满完成,深入巩固划界工作成果,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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