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发表日期:2020-06-15

各乡镇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有关单位:

近日,北京市、河北省相继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根据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宁疫指办发〔2020161号)要求,为有针对性地加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扩散,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做好重点地区入同人员健康管理

根据国务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小程序显示,截至61415时,北京市1地区升级为疫情高风险地区(丰台区花乡地区),10个街乡升级为中风险地区(西城区月坛街道、金融街街道、丰台区西罗园街道、新村街道、太平桥街道、卢沟桥街道、房山区长阳镇、大兴区林校路街道、高米店街道、西红门地区),河北省也出现3例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面临新挑战。各乡镇、社区(村)、各部门要全面摸排,及时掌握530日以来区外入(返)同人员情况,特别是有北京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情况,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具体措施按照《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高中风险地区入宁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宁疫指办发〔2020140号)中对有高风险地区14天内旅居史入同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规范进行核酸检测。对有中风险地区14天内旅居史入同人员,一律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规范进行核酸检测。隔离期满后按照有关标准解除隔离等规定执行。

二、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管理

县工信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市监局、文广局要立即组织对全县农贸市场、海鲜批发零售店、大型超市、建筑工地、网吧、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责令其严格落实入门测温验码、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员工健康监测和防护等措施,以及海鲜、肉类等重点产品采购索证查验等制度。各单位要对外来人员严格落实入门测温、验码等防控措施。县教育局要落实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配备洗手设施,认真开展教室、宿舍、食堂、体育馆定时通风、消毒等工作,规范落实入学晨午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合理加强体育锻炼,避免学生在宿舍、教室、食堂、体育馆等场所聚集。豫海镇要监督各社区落实小区入门测温验码,登记核实外来人员和车辆信息,加强出租房屋、集体宿舍管理。县疾控中心要做好全县各部门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工作,并对农贸市场、海鲜批发零售店进行外环境抽样检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加强预检分诊筛查力度,切实落实发热门诊患者流行病学史询问、留观等措施,确保所有发热患者核酸检测全覆盖,密切关注可疑情况,特别是具有同源暴露、症状类似等特征的群体性就诊情况,不断提高新冠肺炎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的意识和能力。

三、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底线思维,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完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党疫组发〔20206号),不折不扣落实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完善机制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同疫组发〔20202号),坚决做到思想不麻痹、措施不松劲。要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压实社区(村)疫情防控网底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措施,强化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管理,及时规范报送疫情相关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要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准备,第一时间果断有效处置突发疫情,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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