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全力保障公益权益

发布日期:2018-04-02 来源: 作者:

  3月30日下午,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摸排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件。

  据了解,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目的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自去年7月1日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我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市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成立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各检察院根据本地实际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要求制订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公益诉讼工作初见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 摸排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件。案件类型包括环境污染、非法占有林地等类型。其中,利通区、盐池县、同心县检察院各办理2件,青铜峡市、红寺堡区检察院各办理1件。所办案件类型有土壤环境污染、林地破坏、滥采矿产资源致生态破坏、非法占用土地,均属于破坏生态环境和环境资源。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分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三种类型。 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主要涉及的领域为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主要涉及的领域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积极主动、强化监督、创新发展为工作总基调,全力以赴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重点从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医疗垃圾处理层面积极开展专项监督,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得到突破性进展,为进一步推动法治吴忠建设,促进全市绿色转型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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