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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5-18 来源:吴忠网 作者:
近日,我市印发《2017年度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2017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根据此目标,到2017年底,我市要实现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较2016年下降超过4.1%,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6年下降超过4.2%,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控制在2015年水平以内,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85天,优良率达到7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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