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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德耀能源有限公司宁夏韦州矿区韦四煤矿(2.4Mt/a)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来源:同心县环境保护局 发表日期:2024-04-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为使社会各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宁夏德耀能源有限公司宁夏韦州矿区韦四煤矿(2.4Mt/a)”(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夏德耀能源有限公司宁夏韦州矿区韦四煤矿(2.4Mt/a)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宁夏韦州矿区西部中段,行政区划隶属同心县韦州镇管辖,北西距吴忠市100km,西距红寺堡区65km。

(4)建设规模:设计规模2.4Mt/a。

(5)建设内容:韦四煤矿井田东西宽3.5km,南北长10km,面积32.52km2。矿井设计资源/储量为507.24Mt,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案。矿井设计在井田西部新建地面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和矸石周转场,配套建设2.4Mt/a选煤厂。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德耀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邝冠桦

电话:13806060900

邮箱:k06060900@foxmail.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中矿博能生态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褚工

电话:010-89476828

邮箱:zkbnst@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到第四条给出的链接网站下载电子版表格,填写好后发电子版表格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邮箱。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前,公众均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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