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李小军
来源: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日期:2024-04-15

兹有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李小军,因保管不善导致不动产权证书丢失申请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原证作废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14日)以书面形式向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953-8039516,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给予补发权利证书。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面 积

权属证书种类

权属证书

编 号

备注

1

李小军

同心县丁塘镇李家岗子村

宗地面积:

1591.45㎡

建筑面积:

72.24㎡

不动产权证书

宁(2019)同心县不动产权第0016344号





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