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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体检通知
来源: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表日期:2023-07-31

根据《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要求,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面试工作已结束,经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行体检工作。现就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二、体检时间、地点

(一)体检时间:2023年8月2日(星期三)

(二)体检医院:同心县中医院(同心县豫海镇长征西街51号)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体检费310元(微信支付),于2023年8月2日早晨7:30前到同心县中医院门诊一楼体检办集合点名;

(二)体检前三天内,请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三)体检前一日应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不要进食高脂肪和油腻的食物;

(四)体检当天应保持空腹,不要饮水和进食;

(五)体检当日有关子宫、附件(妇科)及膀胱、前列腺项目B超检查,需在膀胱充盈(憋尿)的情况下进行;

(六)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进行X光检查;

(七)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八)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不按时(迟到)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附件: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体检人员名单




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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