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李志平
来源: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日期:2023-05-23

兹有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李志平,因保管不善导致不动产权证书丢失申请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原证作废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12日)以书面形式向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953-8039516,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给予补发权利证书。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面 积

权属证书种类

权属证书

编 号

1

李志平

同心县丁塘镇杨家塘村

宗地面积:

1272.44平方米

建筑面积:

58.4000平方米

不动产权证书

宁(2021)同心县不动产权第0022532号



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3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