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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警示案例 以案示己”社区矫正对象开展4月 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同心县司法局 发表日期:2024-04-16

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意识,教育警示社区矫正对象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近日同心县司法局分四批次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有效杜绝脱管、漏管等问题发生。

警示教育学习中,工作人员将今年同心县3个社区矫正对象因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被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真实案例,直观、深刻地警示教育了社区矫正对象,让社区矫正对象认识到“缓刑不是无刑”,要引以为戒,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切勿以身试法。工作人员结合案例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以案为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相关管理规定,对日常自我管理禁止赌博、请销假等问题再次做出强调,要求矫正对象提高矫正期间在矫意识和警钟长鸣意识,做好自我管理。同时,工作人员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服从监管,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二是明确自身身份,严格落实司法所提出各项日常管理规定。三是调整心态,积极面对生活与工作。从过去所犯的错误中吸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追悔莫及。四是社区矫正对象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要对自己的家人负责,时刻为自己准备好三盆水,自觉远离违规行为:一盆水常洗头,保持清醒的头脑;一盆水常洗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一盆水洗脚,不该去的坚决不去。


社区矫正对象王某表示犯罪的教训是惨痛的,一定会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管规定,认罪悔罪,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

通过此次收监案例警示教育,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与监管意识,为社区矫正对象再次敲响坚守法律底线的警钟,绷紧了矫正之弦。使其明白社区矫正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树牢遵纪守法的规矩意识,对社区矫正对象起到了良好的教育震慑作用。同心县司法局将继续通过学习系列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案例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全面筑牢辖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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