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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同心县进一步促进生猪养殖发展实施见》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日期:2019-06-23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我们草拟了《同心县进一步促进生猪养殖发展实施见》,现广泛征求意见。请将书面修改意见于2019年7月1日前反馈我办。

  联系电话:0953-8022350

  传真:0953-8022328邮箱:tongxinzhengfuban@163.com

  附件:同心县进一步促进生猪养殖发展实施见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3日


同心县进一步促进生猪养殖发展实施见

为逐步构建适度规模生产的生猪产业发展体系,改善生猪养殖基础设施,辐射带动生猪养殖户走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的发展之路,提高我县生猪存栏数量,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区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现代畜牧养殖业发展理念,以优化产业布局、调整规模结构、转变生产方式、提高养殖水平为重点,以促进生猪产业升级,实现绿色发展为目标,加大对生猪产业的扶持力度,升级改造生猪养殖基础设施,扩大养殖规模,努力构建适度规模化、生产可循环、养殖无污染的生猪产业体系,确保生猪养殖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9年起连续三年,通过农户自愿行动、政策促动、产业带动,对县域范围内已经从事生猪养殖或有发展生猪养殖意愿的农户扶持实施猪舍建设项目,对购进或繁育猪仔满足补助条件的给予一定的政策性补贴。

三、政策扶持

(一)支持圈舍建设。对全县范围内生猪养殖户,新建猪舍40平方米(每舍必须存栏5头)的农户,每户每座以奖代补4000元,最多补贴2座(80平方米)8000元。按照统一标准、农户自建的原则,所有圈舍设计为砖木单列式结构,每座圈舍40平方米,棚:长8米、宽2米、前檐高1.5米、后檐墙高1.2米,活动场:长8米、宽3米、墙高1米,圈舍地面为10厘米以上混凝土硬化,饲槽为固定式水泥饲槽。资金来源:建档立卡贫困户圈舍建设奖补资金从自治区扶贫资金(地方债)中解决;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圈舍建设奖补资金由县财政筹措解决。

(二)扶持发展生猪养殖。对农户发展生猪养殖进行奖补。资金来源:建档立卡贫困户生猪养殖补助执行整村推进、产业巩固提升、“421”奖补等到户产业扶持标准(1000/头,最高不超过10000/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生猪养殖补助执行《关于支持非贫困村和农村非建档立卡边缘户发展致富的实施意见》产业扶持标准(500/头,最高不超过5000/户),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筹措解决。

(三)资金兑补。圈舍建成并饲养符合奖补政策生猪数量,由各相关乡镇及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扶贫办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兑付到户。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政策宣传。各乡镇(管委会)、农业农村局要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全方位、多渠道做好宣传工作,增强广大生猪养殖户发展意识,提高养殖户积极性。

(二)加强监督管理。在执行生猪圈舍建设及养殖补贴政策中,必须做到建设标准统一、补助标准统一,杜绝发生棚圈空置、存栏不足、套取奖补资金等现象。

(三)开展技术培训。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技术人员通过现场指导和印发技术手册等形式,对养殖户进行生猪标准化养殖、疫病防治等技术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养殖户科学养殖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农业农村、财政、扶贫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扶持发展生猪养殖业领导小组,协调、检查、指导发展生猪养殖业。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要与项目户签订生猪养殖及猪舍建设协议书,确保生猪养殖户3年内圈舍不减、养殖规模不减。如出现圈舍及养殖规模缩减,将依法强制收回奖补资金。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工作。

(二)强化资金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扶贫办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到户奖补资金绩效管理,确保农户饲养中存在的猪舍设施简陋、发展壮大生猪养殖起步资金短缺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推动生猪养殖由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良性发展之路。

(三)强化职责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扶贫办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技术培训、严格考核验收,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顺利推进,引导广大生猪养殖户逐步壮大生猪养殖产业,提升市场供给能力,促进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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